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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知情同意”善待生命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日 《大众健康》 2003年第12期
     我曾经问过几位医生同样的问题:医生在病人身上进行的治疗有侵袭性时,会不会遇上法律上的麻烦?这几位医生都笑我幼稚:“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病人,怎么会有法律上的麻烦?”“其实,麻烦就是这么出现的。”一位法律工作者对记者说。

    知情同意为何总难兑现

    张女士要在北京一家大医院做卵巢切除手术,她签下了“同意切除左侧卵巢”的手术同意书。医生研究术式时认为,在传统手术和腹腔镜手术之间,选择腹腔镜手术更好,结果没想到术中伤了患者的输尿管。张女士糊涂了,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医生为她做的是腹腔镜手术,结果她把医院告了。专家鉴定时认为,这位患者病情复杂,选择传统术式视野清楚,更适合这位患者。法院认为,医院没有告诉患者为她选择的手术方法,患者根本不知道两种方法之间的区别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80岁的王大爷患了肺纤维化,医生建议他用化疗药物治疗,但没有告诉他化疗药物对白细胞的损害大,会导致免疫力下降,尤其是对老人影响更大。结果,王大爷不仅没有治好病,反而因为感染死亡。他的家属说,如果医生事先告诉我们这样的结果,我们不会选择这种治疗方案。

    看来,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要落到实处,还有许多要做的事。

    解放军总医院法律室主任张宝珠说,现在的医疗纠纷中,不管是医院、患者还是法院,不少人都把医疗纠纷和知情同意纠纷混在了一起,有的纠纷其实属于知情同意纠纷,但医院往往却为此赔了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核心部分是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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