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零售企业的规定等5则
关于药品零售企业的规定在今年正式实施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一些对药品零售业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首先,药店分布有了宏观调控的原则。《办法》第五条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用药的原则。”
其次,提供专业化的药学服务应是药店服务发展的主流方向。基于这种趋势,《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最后,要求药品零售业确保24小时供应。《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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