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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考试大纲需要修改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2日 《哲理》 2007年第10期
     按理说,经过三十多年的风风雨雨,高考语文考试大纲应该相当成熟,接近完美。但如果细细揣摩,你就会觉得它还存在许多疏漏,不尽如人意;还有待于适当调整,精心修改。

    从宏观上看,它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考试定性不准。请看《2007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的表述:“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初一看,论述严密,语言精练;但细一看,你马上就会发现:它揭示的是全国高考的考试性质,而不是高考语文的考试性质。它突出的是全国高考的共性特征,而不是高考语文的个性特点。简而言之,它混淆了全国高考与高考语文的区别,将它们混为一谈了。第二,考试能力层级区分不清。请读《2007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的阐述:“高考语文要求测试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应用和鉴赏评价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表面上看,逻辑严密,概括精当;然而,你稍加分析,就会发觉,概括并不精当,分类存在问题。比如:理解和分析综合应属于素养类的能力,属于隐性型的能力:而识记、表达应用和鉴赏评价则属于双基类的能力,属于显性型的能力。它们不是同一类别,不是同一类型;因而,它们不能混为一谈。又如:理解需要借助表达应用或鉴赏评价才能表现出来,考查理解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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