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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28806
客观实在不等于客观存在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2日 《哲理》 2007年第11期
客观实在不等于客观存在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给我们最根本的要求就是主观符合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个方法论的哲学依据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这样就很容易让我们产生一个误区,物质等于客观,意识等于主观。其实二者从内涵到外延都有区别。

    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根据列宁的物质定义,客观实在的内涵即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范畴。其外延是指除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总和,既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社会现象。意识以外的所有事物、现象都是客观实在的。(这里的意识指的是整个人类的)整个世界除了物质现象以外就是意识现象,显然这是在说明世界的本质,说明物质和意识关系的时候,列宁把物质定义为“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可见只有用“客观实在性”才能把物质与意识区别开来。如果用“客观存在”就不能将物质与意识从本质上区别开。

    因为我们日常所说的“客观存在”是既指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也包括意识的存在。各种思想认识,包括正确的和不正确的认识,虽然他们都是意识的东西,但也是确确实实存在于人们的认识中的,我们不承认它的客观存在就不是一个唯物主义的态度。意识现象作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对于主体而言是客体,因而也是客观存在的。例如,“在社会主义社会,积极向上、拼搏进取、勇于攀登的精神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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