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新政策解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广西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以各种方式为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新政策为留学人员来桂创业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首先,《若干规定》明确了留学人员的范围。留学人员是包括在国(境)外学习,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回国或仍在海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在国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赴国外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第二,《若干规定》明确了留学人员来广西工作的方式。主要有:(1)到广西的行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或受聘任技术或管理职务、技术顾问及名誉职务。(2)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到广西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参与或承担广西人才小高地的项目建设。(3)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与广西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各种形式进行合作研究,在区内或国外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4)接受区内委托的科研项目,在国外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委托区内有关研究单位、团体.接受国外科研项目进行研究开发。(5)以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参股创办企业;以专有知识、技能、信息开办专业性咨询公司:以多种形式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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