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大事记(1996~2006)
19966月20日中编办正式批准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教委副主任韦钰兼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计委、人事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学会和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等部门的代表组成,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10月4日1996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名单在《光明日报》公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名单。
10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制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与司法部公证司联合发布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的通知》。
10月29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委会,原则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草案),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国家教委副主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韦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12月18日国家教委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来华留学工作情况说明会,91个国家驻华大使、参赞及教育文化官员出席。会议决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自1997年1月起,承担政府委托的来华留学奖学金的管理、招生、录取工作及其它有关来华留学等事宜。
1997年
2月23日第一位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景志华从英国学成归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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