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老年保健》 > 2004年第7期
编号:11095112
吃保健食品,你放心吗?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日 《中老年保健》 2004年第7期
吃保健食品,你放心吗?
吃保健食品,你放心吗?

     近年来,保健食品已渗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商店、药店、超市货架上的保健食品琳琅满目,报刊、电台、电视各种宣传媒体上的广告也让人目不暇接。据统计,目前国家批准的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已经近6000种,市场上流通的也有二三千种。但有一个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保健食品行业诞生起就严重困扰着消费者,那就是在众多保健食品品牌中,混有大量假冒伪劣产品。这些假劣产品生产者赚足了消费者的钱,却又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甚至夺人性命,使保健食品行业的信誉一度严重下跌。那么,消费者如何才能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又如何才能正确选购保健食品?希望本文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1.谁伤害了消费者

    2003年9月10日,北京市卫生局对纽海尔斯(NU-HEALTH)系列61种“保健食品”进行了查封,并禁止销售。这些被查封的“保健食品”由北京纽海尔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销,在北京的商厦、超市、药店销售,产品主要有活细胞羊胎素、核酸羊胎素、精纯白蛋白、男性每日营养素、壮男2000、 MV肝宝、高浓缩液体钙、维生素C片、牛初乳等。

    据了解,这61种“保健食品”中,有的擅自添加禁止加入的育亨宾、睾丸提取物、羊胎素、麻黄等非食品成分;有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有7种产品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签上标注的品名与批准内容不符;有 54种产品未获卫生部保健食品的批准并擅自在产品包装瓶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有“抗癌、提高免疫力、增强肾功能、减少肾水肿、改善性功能、防治艾滋病”等宣传文字。

    在著名的互联网搜索工具“http://www.google.com”上输入“保健食品 查处”关键词,显示约有 18400 项符合查询结果。可见保健食品的市场问题是比较多的。

    那么,面对如此混乱的市场环境,消费者如何正确认识和选购保健食品?

    2.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又称功能食品,日本是公认的功能食品创始国。1962年日本厚生省首先提出功能食品的概念,80年代末又从法律上给功能食品定义:“功能食品是具有生物防御、生物节律调整、防止疾病、恢复健康等有关功能因子,经设计加工成对人体有明显调整功能的食品。”

    1996年我国卫生部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做出明确界定:保健食品,是指能调节人体机能、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只适合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此定义包含三个要素:1、它不能脱离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2、它必须具有一般食品无法比拟的功效作用,能调节人体的某种功能;3、它不是药品,不是为治疗疾病而生产的产品。可以说保健食品是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一种特殊的食品。

    保健食品包括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

    3.我国现有多少合法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从1996年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到今天已经8年了,据中国医药企业网(http://www. medfda.com)统计,截止到2004年上半年,其间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保健食品约5711个,其中国产保健食品5232个,进口保健食品479个。功能和剂型表现都比较集中,其中功能多集中在免疫调节、降血脂等方面,剂型则多为片剂、胶囊等。

    在保健食品的“适应人群”标注项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国产保健食品中针对中老年人的产品远远高于婴幼儿、妇女类的产品,而进口保健食品这样的比例悬殊不大。这可能跟国外企业对消费群体细分程度比较高有关。

    4.保健食品八大骗术揭秘

    在卫生部门每年对保健食品市场的抽查中,都有一些生产经营商家被亮红灯,而对保健品的投诉也屡屡有之,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夸大实际效用上。下面,笔者综合个人经验,对保健食品消费中经常遇到的几种骗术,予以“揭秘”。

    1)无中生有的虚假宣传。这类产品无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号,或伪造虚假批号,违法宣称产品具有“保健功能”。这种情况常见于一些小型企业和进口企业,受利益驱动,为免除几十万元的申报费用铤而走险。机场附近的商店以及一些高档社区、会所、高级写字楼里都常见印着外文的瓶装保健品出售。有的洋保健品上贴着打印的中文标签,仅仅只是标注了产品名称,有的甚至包装上的英文说明与产品并不一致。

    2)宣传疗效或暗示疗效。保健食品可以预防调节纠正机体的亚健康状态及一些疾病,象高血压、高血脂等,但若用保健食品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就有可能影响治疗,轻则病情加重,重则危及生命。很多消费者混淆了“保健”与“治疗”的概念,认为保健品能够起到治疗甚至治愈疾病的作用,很多商家也故意把保健食品当作药品宣传、销售,有的企业甚至夸大其辞,宣扬其产品包治百病,损害消费者利益。

    3)擅自增加产品功能或混淆名目,生造概念,大肆炒作。国家规定一种保健食品最多只能申请两个功能,但有很多商家为了扩大消费人群,就擅自增加产品的功能,甚至无中生有杜撰不在国家审批范围内的功能,如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的27种保健功能中,从未批准过“性功能”,但大量广告中都巧立名目,将“抗疲劳”与“性保健”混为一谈,来蒙骗消费者。

    4)虚假承诺,设置圈套。部分商家广告上号称免费试用、无效退款,而实际上其“免费试用”附加了许多苛刻的条件,“无效退款”更是找理由推脱。

    5)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产品被市场淘汰或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后,不在提高质量上做文章,而是重新装扮一番粉墨登场,有的甚至连包装都不换,仅仅换个名字就又重新上市销售。

    6)利用权威,作为卖点。一些产品以重金换取某些机构或专家的“青睐”,且不做任何实质性的检验,即冠以某某研究所、某某协会推荐产品,以此来骗取消费者信任。有的更假借专家名义,称“经××医院××教授推荐”,而专家本人并不知此事。

    7)偷换概念,诱导消费者。一些商家为了多卖产品,就宣传凡是补品就是好的,吃保健食品,多补充营养只好不坏。其实不然,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服用保健食品的。从医学角度来讲只有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需要使用保健品来对机体进行调节。从养生的角度来讲,日常适当补充微量元素有利于 身体健康,而某些行业的从业人员服用抗辐射、促进排铅等有劳动保护性质的保健食品是有利健康的。对保健食品未分清其成分和功能是否适合自己,拿来就吃,很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8)为求效果,添加违禁成分。根据有关标准,作为食品的保健食品中是不能添加化学药品的,但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的检验结果显示,抽查的18批减肥类保健食品无一幸免,所有产品都存在添加药物成分的情况,甚至在同一品种的产品中,竟会因批号不同而含有不同的化学药品。

    5.什么是合格的保健食品

    1)合法保健食品应经国家批准

    保健食品的审批一般须经过三个环节:

    ①检验机构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各项检测,包括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毒理学试验、功效成分检测、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等。

    ②省级卫生部门形式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和受理(2003年前为各省卫生厅)。

    进口保健食品无须经过此环节,可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提出申请。

    ③国家批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2003年前为卫生部)主管全国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保健食品进行审查批准。审查合格后,颁发批准文号。

    2)正规保健食品的功能必须在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27种功能之内(2003年前为22种功能),且每个产品最多允许申报两种功能。

    2003年5月1日起发布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规定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为:

    除此之外,还有以补充微量元素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剂,也划归保健食品管理,这类产品无需做功能试验。

    6.如何正确选购保健食品

    1)认清产品包装上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和标识

    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卫食健进字”(2003年前),或“国食健字G”和“国食健字J”(2003年后),分别对应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同时,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保健食品”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曾经在市场上风行一时的“保健药品”(药健字号),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于2004年1月1日后在市场上出售,原有产品除自动退出市场者外,一部分转为药品,一部分转为保健食品。

    2)仔细参看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我国审批的保健食品一共有27种保健功能,企业所宣称的其他任何功能都是不合法的,并且同一产品不能同时具有2种以上的功能(见上文)。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分辨。一般来说,产品功能是要在包装上予以体现的,同时,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也是经过评审部门审批的,企业不得随意修改。保健食品说明书格式如下:

    “××××产品说明书

    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打“经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功能”即可)。

    [主要原料] 填写全部主辅料

    [功效成分及含量] 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及其含量 (注:如无明确功效成分,则此项可以略去,但配料必须详细、明确。)

    [保健功能] (如减肥等)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如产品无不适宜人群,此项可省略)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次××量,每日××次(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规格] 最小食用单元的质量或体积,如10g/每袋。

    [保质期] 以月为单位

    [贮藏方法]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引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特别需要请中老年朋友注意的是,所有进口的“洋保健食品”包装上的说明文字也应该是中文,如果只有外文说明,又没有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识,就可以立即断定此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走私的水货。

    3)注意产品的禁忌,因人而宜选购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的说明书上(见上文)。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您或您要送礼的对象。特别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一定要在选择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对身体的危害。

    4)认识保健食品的属性

    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食品不同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更注意安全性,后者则以治疗为目的(见前文)。购买保健食品时注意不要盲目听信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以免贻误病机。

    5)充分认识保健食品产品中的原料和有效成分及其相应的产品

    任何保健食品产品,都需标明主要原料和功效成分。根据国家规定,保健食品的原料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选择,超出这个范围,就要进行更严格的检验,如果含有禁用物品,该产品则为违禁产品。这个范围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编著的《食物成份表》中的普通食品和一些“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见相关链接)。认识了保健食品产品的原料和有效成分,就可以明确该产品所具有的保健功能是否相对应,是否相符合,也便于认识假冒伪劣产品。

    6)应购买适宜于自身食用的剂型

    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的剂型,有传统食品形态的剂型,如袋泡茶、酒类制品等;也有药品剂型,如胶囊、口服液、冲剂、片剂等。药品剂型占当前保健食品产品的80%:由于各种适用人群存在差异(如有的人群不适宜酒类等),故应按自身特点选购适用剂型才好。

    7)到正规药店、商场、超市或保健品专卖店购买

    购买者一定要到信得过的药店、商场、超市或保健品专卖店购买,切勿贪图价廉、大降价或到街头摊贩处购买,以降低买到假冒或掺假产品的几率。

    相关链接一: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百拇医药(青 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