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护理论安全教育对脑卒中老年患者护理安全管理的影响
家属,住院,康复,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蒋永会 尹建华 张莲花 卢建丽 张学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脑卒中引起的病死率在不断下降,但是其引起的致残率,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1]。特别是患者在发生的躯体障碍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精神障碍,在医院和家庭中易发生再次的安全事件。自护是指自我护理,即促进脑卒中患者的自理,建立医院-家庭脑卒中护理连续体系,同时根据脑卒中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和设计护理方案。护理安全管理是患者在医院接受护理干预时进行的安全护理,这要求护理人员对可能造成患者的伤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减少质量缺陷,提高护理水平,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2,3]。本次研究为了探讨自护理论下安全教育护理干预对脑卒中患者以及其家属的影响,为患者的康复提供指导和支持,保护患者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故本次对大于等于60岁的老年患者进行安全健康教育,观察其效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自2009年4月至2013年4月我院神经内科收治的182例脑卒中患者进行护理干预,以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的76例患者为对照组,以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的106例患者为观察组。观察组中,男52例,女54例;年龄60~89岁,平均年龄(68±9)岁;文化水平初中及以下18例,中专及高中文化26例,大专及本科文化62例。对照组中,男36例,女40例;年龄60~90岁,平均年龄(69±11)岁;文化水平初中及以下13例,中专及高中文化20例,大专以上文化43例。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一般情况比较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1)纳入标准为:经过影像学诊断确诊为脑卒中;所有患者均为首发脑卒中患者;所有患者均大于60周岁;所有患者均能够配合完成调查;所有患者均知情同意参加研究;所有患者均自愿参加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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