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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79294
经鼻间歇正压通气与机械通气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疗效比较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10日 河北医药 2016年第8期
     彭磊 乐功芳 陈绪萍

    ·论著·

    经鼻间歇正压通气与机械通气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疗效比较

    彭磊 乐功芳 陈绪萍

    目的 探讨和比较经鼻间歇正压通气与机械通气在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治疗中的临床疗效。方法 选取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收治的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88例,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采用经鼻间歇正压通气疗法,对照组采用机械通气疗法,并分别对2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比较和分析。结果 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显效率42.22%、有效率51.11%、总有效率93.33%均有所提升,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23,0.05,1.27;P>0.05)。与治疗前相比,2组患者治疗后的血气分析指标SaO2和PaO2水平均明显提高,PaCO2水平明显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43.30,71.28,12.20;49.44,67.03,9.30;P0.05)。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氧疗时间(132.16±13.92)h、呼吸机使用时间(60.88±8.47)h、住院时间(14.74±2.18)d均明显缩短,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4.55,4.34,4.55,P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材料 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院收治的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88例,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按照患者监护人的意愿选择经鼻间歇正压通气疗法或机械通气疗法。观察组45例,其中,男24例,女21例;年龄0.8~6 h,平均年龄(3.22±0.78)h;体重1.03~2.39 kg,平均体重(1.87±0.31)kg;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45例;入院时间均为出生后6 h以内;出生后均行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对照组43例,其中,男23例,女20例;年龄0.9~6 h,平均年龄(3.30±0.80)h;体重1.05~2.38 kg,平均体重(1.89±0.32)kg;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43例;入院时间均为出生后6 h以内;出生后均行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2组患者在性别比、年龄、体重等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方法 观察组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采用经鼻间歇正压通气疗法进行治疗,具体操作方法为:采用德国 MAQUET公司生产的Servo-i型小儿呼吸机予以治疗,对患者行鼻罩式无创呼吸连接界面。设备初始参数:吸气峰压设定为15~20 cm H2O;呼气末正压设定为4~6 cm H2O;呼吸频率设定为30次/min;氧浓度设定应以有效维持经皮血氧饱和度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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