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联合人尿激肽原酶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疗效观察
吕兆阳 张佩兰·论著·
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联合人尿激肽原酶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疗效观察
吕兆阳 张佩兰
目的 观察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recombinant 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vator,rt-PA)静脉溶栓联合人尿激肽原酶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 发病在4.5 h内接受rt-PA静脉溶栓治疗的急性脑梗死患者426例,随机分为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静脉溶栓联合人尿激肽原酶治疗组(A组,207例)和仅接受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静脉溶栓治疗对照组(B组,219例)。采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率中量表(NIHSS评分量表)在患者最初就诊时及治疗后对患者神经功能缺损情况进行评估。应用改良Rankin评分量表(mRS)评价患者出院3个月时远期预后情况。溶栓后24 h、7 d行多模式核磁检查(包括颅脑MRI、MRA、MR灌注,不能行颅脑MR检查患者行颅脑CT、CTA、CT灌注检查)并分析临床并发症的发生率。记录2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中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及超敏C反应蛋白(hs-CRP)含量水平。结果 治疗后2组NHISS评分较治疗前下降,但是A组结果显著优于B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天津市环湖医院神经内科2016年5~9月天津市环湖医院神经内科收治的发病在4.5 h内接受rt-PA静脉溶栓治疗的急性脑梗死患者426例,随机分为rt-PA静脉溶栓联合人尿激肽原酶治疗组(A组,207例)和仅接受rt-PA静脉溶栓治疗对照组(B组,219例)。2组患者性别比、年龄、既往病史、发病时初始NIHSS评分、既往用药史、溶栓治疗前实验室检查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1.2 静脉溶栓患者入选标准及排除标准 本研究静脉溶栓患者入选标准及排除标准均参考2015年美国心脏协会/卒中协会(AHA/ASA)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早期治疗指南[6]及2010中国急性缺血性卒中诊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7]具体如下。
1.2.1 纳入标准:①年龄18~80岁;②首次发病时间≤6h,再发卒中距前次发病时间≥3个月;③经CT检查排除颅内出血,无早期大面积脑梗死影像学表现;④临床考虑为缺血性卒中,并伴随有言语功能、认知功能、运动功能等神经功能缺损,持续时间>1h;⑤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HISS评分)≥4分;⑥患者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治疗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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