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细化干预模式对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产妇自我效能及产后出血的影响
产科,母婴,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吴旭芬 潘春波 吕晨茜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pregnancy-induced hypertension syndrome,PIH)是产科常见的妊娠期并发症之一,也是导致孕产妇与新生儿死亡之主因[1,2]。其发病与孕妇机体发生小动脉痉挛密切相关,由此诱发高血压、昏迷、抽搐、蛋白尿、水肿、脏器功能衰竭等多种症状,对母婴健康安全构成极大威胁[3]。如何有效保证孕产妇妊娠期安全、降低围生儿死亡率成为产科护理亟需解决的重点课题[4]。为提高我院产科护理质量,本研究针对性制定流程细化干预方案,探讨其在提高PIH产妇自我效能与减少产后出血方面的效能,以期为PIH产妇提供一种有效护理方案。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我院产科收治的PIH产妇84例,根据电脑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42例。对照组:经产妇11例,初产妇31例;年龄23~35岁,平均年龄(29.51±3.28)岁;孕周28~37周,平均(34.55±1.09)周;体重46~67 kg,平均(59.21±7.98)kg;高血压严重程度:重度20例,中度16例,轻度6例。观察组:经、初产妇29例;年龄25~34岁,平均年龄(30.15±3.42)岁;孕周30~38周,平均(35.63±1.12)周;体重45~67 kg,平均(59.33±7.57)kg;高血压严重程度:重度16例,中度21例,轻度5例。2组产妇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入组产妇均参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5]确诊为PIH;产妇年龄23~ 25岁,语言功能与意识状态正常。
1.2.2 排除标准:合并原发性肾病、糖尿病、高血压;存在严重脏器疾病;依从性欠佳,凝血功能障碍;伴精神障碍类疾病或沟通与理解障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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