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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48536
企业裁员,应当符合哪些情形、遵循何种程序?
http://www.100md.com 2024年8月9日 妇女生活 2024年第8期
健康检查,经济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一条也称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应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否则,用人单位就可能变成违法裁员。

    裁员需符合法定情形

    案例:2022年7月,孙某入职某设备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23年春节后,公司人事部经理告知孙某,公司经营困难,根据末位淘汰制度规定每个部门至少要裁减一名员工,希望他能主动申请离职。在与公司协商留用无果并经仲裁后,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恢复与他的劳动关系并支付拖欠的工资。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就考核评价结果进行举证证明,而且在诉讼过程中,该公司仍在发布相关岗位的招聘信息,因此判决原、被告双方恢复劳动关系,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

    评析:现实中,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且必须满足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要具备4个条件: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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