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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50231
看病就医,细数患者知情权
http://www.100md.com 2024年11月19日 妇女生活 2024年第11期
     知情权作为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患者有知悉自己的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和医方基本情况、技术水平及其他医疗信息的权利。在与医院打交道的过程中,患者知情权不被尊重甚至遭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患者知情权被侵害后该怎样正确维权呢?

    真实病情知情权

    案例:李女士因患眼疾入院检查,被确诊为左眼结膜囊肿。医生告诉李女士,她需要做一个很小的手术,成功率很高。李女士随即在该院做了囊肿摘除手术。出院后,李女士左眼上眼睑下垂,导致她不能睁眼,遂又到该医院做了左眼上眼睑下垂矫正手术。事后,李女士以医院在手术前未向她告知术后有关并发症,给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痛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法院审理后,做出了支持李女士诉讼请求的判决。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说来,患者的病情知情权包括两项基本内容:一是真实病情了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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