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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47864
供暖季节纠纷多 , 以案析法解疑惑
http://www.100md.com 2024年12月18日 妇女生活 2024年第12期
魏先生,热力,漏水
     进入供暖季,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供暖纠纷总会随之“升温”,给用户造成困扰。那么,用户到底有哪些权益?该如何维护?又要协助供暖单位尽到哪些义务呢?

    擅改设施隐患多,造成损失要担责

    案例:市民汪女士对新居进行装修时,在地暖分水器进水口处加装了一台增压泵。当年冬季供暖前热力公司打压试水时,该房屋供暖管道发生漏水。热力公司接报后安排专人到场查看并协助抢修,发现漏水原因系分水器接头处破裂。因就漏水造成损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汪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热力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33条第2款规定:“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本案中,漏水系原告私自拆改管道设施造成,热力公司在行为上并无过错。汪女士作为装修人在地暖加装设备并未经过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违反了上述规定,具有过错,因此应自担损失。

    温而不暖拒交费,举证不能判败诉

    案例:贾阿姨4年前乔迁新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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