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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94653
极端天气“侵权”,损失由谁买单?
http://www.100md.com 2025年7月22日 妇女生活 2025年第7期
窨井,物业公司,漏水
     进入夏季,台风、暴雨等极端灾害天气多发频发,由此造成的树木倾倒砸车、房屋漏水、窨井“吞人”等“侵权”损失由谁来担责?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

    汽车被倾倒的树木砸坏怎么办?

    案例:沈女士下班后将轿车停放在小区自家车位。当晚,被大风刮倒的一棵槐树将沈女士的车砸坏。事后,沈女士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协商车损赔偿问题,未果。

    说法:近年来,因大风雷雨天气导致的树木折断、广告牌砸车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此类事件发生后,车主或行人要求赔偿损失时,相关责任人往往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外力。在气象科技较为发达的今天,一般的恶劣天气均可得到预报预警,所以并不构成不可抗力。对广告牌、电杆线缆等户外设施及树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3、1257条分别作出了明确的归责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常情况下,路边树木的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内部树木的管理人为物业公司。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维护和注意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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