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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68677
未曾养儿≠儿不养老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08年第1期
     前不久,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法院和南县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了一起未对子女尽过抚养义务的老人向子女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此案给天底下的所有儿女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人之发肤,受之父母。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难道还有比这更弥足珍贵的吗?“维权在线”为您作深入报道。

    案情回放

    30年前,李老汉与刘氏喜结连理后生下了一双宝贝儿子。后来,夫妇俩因性格不合分道扬镳。刘氏脾气倔强,分手时自愿放弃一切财产,仅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子改嫁到张家。此后,两个孩子都改为了张姓。光阴荏苒,一晃过去了30年。尽管李老汉父子生活在同一城市,但从未谋过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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