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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06712
特殊情形下的消费维权(上)
http://www.100md.com 2008年5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08年第5期
     当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遭受了消费欺诈时,都会理直气壮地进行维权。可是,当你遇到附赠商品或合格品致人损害、说明书中无中文、租赁柜台的经营者去向不明等“例外”情形时,消费者则感到无从索赔。其实,遇到类似的特殊情形同样可以通过相关渠道主张权利—

    案例一:赠品致人损害,商家亦应担责

    2006年底,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套家庭影院,同时获得了家电商场附赠的一只高压锅。回家后,李先生在使用高压锅时,高压锅突然发生爆炸,致使李先生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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