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借婿钱却还债给女儿,行吗
2007年,鲁明强与薛紫娟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不久,妻子薛紫娟的父亲薛德清因在外做点小生意,便向女婿鲁明强借款1万元。同时向鲁明强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当年7月还5000元,次年2月再还5000元。然而,鲁明强结婚后才两个月,感情上就出现了危机。薛紫娟遂搬回娘家居住。分居两个月后,鲁明强认为这桩婚姻已经无法挽救,便开始向岳父薛德清催讨借款。
薛德清说,他已经将到期的5000元借款还给了女儿薛紫娟,薛紫娟还给他写了收条。“你与薛紫娟虽有矛盾,但还是夫妻,把钱还给薛紫娟和还给你鲁明强是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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