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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我的权力不能乱用
http://www.100md.com 2014年3月1日 老同志之友2014年第5期
     1960年,刘少奇率领代表团到苏联参加81个国家共产党会议,作为代表团团长,当时按规定发给他5000卢布的零用钱。可是,他没有为个人使用一个卢布。回国前,将这笔钱全部交给了我国驻苏联大使馆。

    1964年7月,刘少奇到济南搞调研,有一天中午,招待处的同志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宴席。他对当地负责人说:“你们搞这一桌饭,够农民吃几天了,快退回去吧!以后不管哪一级来人,有便饭就行了。”在他的坚持下,服务员把酒席撤了下去。

    刘少奇对某些人搞特权的行为十分愤怒,他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提到:“我参观了一些工厂,那里的厂长、总工程师、党委书记住的是一幢幢的公馆,而其他干部和工人宿舍则是另外一幢房子。甚至厂长、处长、科长的办公室、宿舍里,几个台子、几个沙发、几个凳子都有等级……等级制度是一种封建制度,而我们抄袭了封建制度。我看应该废除。那些生活待遇上要求很高的人我看是很危险的。”

    有一次,刘少奇视察某军事设施,当地的同志请他顺路去参观了一座别墅。那座别墅坐落在一处绿树葱郁的山谷里,环境十分幽静,建筑更是豪华,地板也是楠木的。刘少奇看后心情沉痛地说:“这样搞,要亡党亡国的啊!”

    当选为国家主席后,刘少奇的一些亲戚和本家来到北京,试图找他帮忙,解决工作与待遇问题。为了彻底杜绝这种现象,1959年国庆节那天,刘少奇召开了家庭会议,语重心长地教导亲戚和子女们:“国家主席是人民的勤务员。我是国家主席,如果硬着头皮给你们办这些事,也不是办不成,可是不行啊!我的权力不能乱用,不能拿它为个人谋私利。”刘少奇的教诲使亲戚和孩子们心悦诚服,他们当即表示理解和拥护。 (孟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