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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与禁忌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日 百科知识 2011年第9期
女性与禁忌

     禁忌从一开始就渗入了浓烈的性别歧视。著名民俗学家林惠祥在《文化人类学》中说:“图腾仪式为土人的宗教生活的要点,全部对于妇女都是禁忌,她们不但不得参加,连旁观也不可能。”在旧时民间,妇女受到种种禁忌的限制。

    女性成为禁忌的对象

    以节日期间而言,北京地区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五忌妇女串门和走亲戚,俗称“正月忌门”,认为此间有妇女串门不祥。热河一带,旧时年初五以前,妇女“如贸然前往,必被痛恶。盖彼间以妇女为不祥物”。在天津,据刘炎臣《天津年俗》说:除夕这天,摆好供品后,一般旧式家庭就临时处于戒严状态,禁止亲戚邻居的妇女进入。因是旧俗相袭,一般自家的妇女们到了这天,也就不再到别家串门了。我国西南地区汉族,妇女在过年的头几天也不得步出大门。在祭祀鬼神或逢年节祭龙时,都严禁妇女参加。汉族有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夜祭祀灶君的习俗,谚语云:“男不拜月,女不祭灶”。《帝京景物略》云:“灶,老妇之祭,今男子祭,禁不令妇见之。祀余糖果,禁幼女不得令啖。”可知禁忌妇女主祭灶神之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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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籍中关于对女性厌忌的事例俯拾皆是。在《诗经》中,便以妇女为不祥的猫头鹰,并以女人为祸水。《汉书•李陵传》说:“吾士气少衰,鼓之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乃搜得尽斩之,明日斩首三千级。”军中忌讳女人的原因是怕影响士气和战斗力。《列女传》记载,赵简子率兵与楚国打仗,在准备渡河时,船夫喝醉了酒,不能划船。在这紧要关头,船夫的女儿要代替父亲来划船,赵简子说,在出行前,祭祀祷告时已经发过誓不与女子同船而渡。《左传》中亦有类似记录,郑国讨伐陈国,陈国君主出逃,碰到大臣贾获的妻子和母亲,便让她们上了车,而贾获把他的妻子和母亲赶下了车,并对陈侯说和女人坐在同一辆车上是不吉利的。

    在各民族的禁忌中,有不少是专门限于妇女的。阿昌族妇女禁忌跨坐在家堂屋的门槛上,不能住在楼上,也不能从犁、耙、刀、枪等物上跨过,认为这会给男人们招来不幸的后果。鄂伦春族禁忌妇女到“仙人柱”后边供奉神像的地方去,也禁忌乘坐供神骑用的马匹。傈僳族、苗族亦忌讳妇女参加祭神活动,忌触摸上供之物,认为那样都是会触犯神灵的。汉族妇女的行动也不由自已,如河北安次妇女就有诸多的禁忌:没有订婚的姑娘,不能在用簸箕人的前面走,说是怕把媒人扇跑了;没结婚的姑娘,不看新妇理妆,怕冲了美神,使新郎看见新妇就生气,以至于夫妇不和;姑娘不吃一盘馒头顶上的那个,吃了会受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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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与妇女有关的禁忌习俗和观念绝大部分形成于父权制占统治地位、特别是封建社会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时期,浓重的封建宗法意识和男尊女卑观念的深刻影响是它们最突出的特点。

    对孕妇的禁忌

    妇女怀孕,即使按照传统观念,她也是正在为延续丈夫的家族做贡献,照理应该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护,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不少民间习俗中,孕妇被贬为不洁之物,她们的行动往往要受到限制,怀孕之后还有许多的禁忌。当然,其中有一些禁忌对孕妇的特殊身体状况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遗憾的是,即使是这类禁忌,对于它们的解释,却也一般仍是迷信的和歧视妇女的。

    对孕妇的禁忌的主要方式是对其进行种种短暂的隔离,以免其身上的“不洁”污染周围。第一,孕妇不能参加婚嫁礼仪。新娘未进新房前,孕妇不得先入内,不然便认为会冲走了喜气。江苏仪征婚姻中“上头”和“搀戚”的女眷必须是夫妇全福而未怀孕者。不仅如此,在广大汉族地区,禁忌孕妇触摸新房的一切东西(包括新娘)。第二,孕妇忌接触丧葬、祭祀仪式。其原因可能是丧葬、祭祀的对象——神灵和胎儿——尚未成形,亦为精灵类似,恐二者互相影响,尤其恐前者伤害后者之故。孕妇要是“冲”了丧礼或棺木,就被认为要有“血光之灾”,会招致亡人和家室不祥。因此,夫家如果正为长辈服丧,孕妇要另找临时住所,移至离本宅很远的地方等待生产。广东梅县妇人怀孕之时,忌见死尸,如见,胎儿产出后皮肤(面部)色泽较暗。第三,孕期妇女忌参加一切具有重大意义之事,更忌参加巫术活动或神事。东北地区传统习俗禁止妇女接近酱缸,古代亦信仰此俗。一些地方破土建房、打井时,孕妇都不能在场。特别是盖房上梁,为了防止孕妇“冲撞”,一般都把时间选在清晨。第四,传统信仰中妇女生殖能力和自然生殖具有交感联系,妇女(孕妇)一旦接触果树,两者旺盛的生殖力量就会互相排斥。因此,广州梅县“怀孕的妇人,不得攀折花木、采摘果实。花木如被攀折,香气和色素都会变差,果实被采摘了以后,味纯清香变为苦酸之类”。“凡果树曾经孝子孕妇手折,则来年不生,或数年不著花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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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产妇的禁忌

    产妇分娩中的禁忌习俗在民间大量存在,归结其缘由是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妇女分娩是一件异常神秘、可怕、充满恐惧和灾祸的事件,可能亵渎祖宗和各路神灵,使家人遭受神灵们的惩处。因此,人们创造了各种带有强烈迷信色彩的禁忌做法,以避免这种所谓的灾难发生。

    在中国各民族生活的广大区域里,对妇女分娩的住处曾经有过异常严格的限定,其目的是通过这种人为的禁忌来躲避妇女分娩产生的“凶灾”。

    忌讳妇女在原住地生产是最常见的辟邪手段之一。早在汉代江南一些地区,人们就有禁忌产妇在家生产的习俗,他们把产妇迁往坟墓、道路旁的临时搭就的茅草棚里,要待婴儿满月后才能归家。《中华全国风俗志》说:“鄂伦春妇临产,夫为搭棚寮数里外,送妇居之,既生儿,乃迎归。”解放后,鄂伦春人在其聚居的村寨修建了公共产房,哪家有妇女临产,哪家的产妇就到里面分娩、坐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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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一些民族的历史上,不但曾经有过禁忌妇女在家里生育的习俗,而且在某些地区还有避忌产妇回娘家分娩的习俗。究其理由,一则担心产妇若生了女孩,在重男轻女的年代,她或她的家人可能来个移花接木之计,换了别人家的男婴,以致乱了自家的血脉;二则回家生育颠簸劳累,使产妇衰弱对其身体不利。在当今浙江的某些地方,流行一种“银换人”的分娩习俗,它的实质是对妇女在娘家生产禁忌的一种化解方法。当产妇在娘家分娩后准备回夫家时,夫家必须用银制的男女人像或镌有“人丁兴旺”的银饰来换回婴孩,当地土语“人”、“银”谐音,故又称“人换人”。似乎经过这种处理,已成了他家人的女儿虽然在娘家生育,损害了娘家的吉祥,但通过寓有“人丁兴旺”的银饰补偿,重新恢复了娘家的兴旺之气。在山东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女儿回娘家生孩子会使娘家人一辈子受穷,而且生下的孩子也难于成人,万一产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不得已在娘家分娩,那么丈夫就要用牛耕遍自家宅院的土地来进行禳解。苗族妇女在身怀六甲离预产期只有两个月时,就禁忌回访娘家,因为娘家人担心其早产,民间传言女儿若把外姓人生在父母家,就会把娘家的福气带走。哈尼族也有不在娘家生产的禁忌,当女子怀孕后,她们一改不落夫家的生活习俗,而是长留夫家。

    除此之外,还有对寡妇的禁忌,迷信的说法认为寡妇是不洁之人,更被视为不祥之人。此种观念不仅在汉族中间比较普遍,在我国壮族、赫哲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中间,对寡妇的禁忌也很多。

    上述辟邪禁忌习俗和活动仪式等反映了对女性性别的歧视,现今很多地方还依然留存有这样那样的类似禁忌。

    【责任编辑】王凯, http://www.100md.com(万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