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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锡命”礼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1日 《百科知识》 201313
     “锡命”又作“赐命”,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中 “宾礼”的一种礼仪,始于西周时期的礼仪制度。赐,是古代尊长者对卑幼者,即上对下的赠予;赐命,则是古代帝王赐予臣僚爵位(包括官职)、服饰、车仗、币帛等的赏命,其礼仪即为赐命礼。“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臣僚接受帝王的赏赐,必须要答谢回礼,在礼节上一般以拜礼为主,相对比较简单。“君赐车马,乘以拜。”

    赐命主要是帝王对臣僚的功绩、功劳、品德以及遇重大庆典时的赏赐。在先秦时期,帝王赐命的物品主要有:“增加其衣服,令有异于诸侯。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即斧)钺,九曰秬鬯(用黑黍、香草酿造的酒),皆所以劝善扶不能。”(图1)所赐的9种物品各有其特定的寓意:“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秬鬯,使之祭祀。”先秦时期的“九锡”主要是天子用于表彰诸侯堪为楷模的道德品质和文武才能,这与西周时期建立的礼仪制度有直接的关系。诸侯受天子赐命,就意味着享有车马、服饰、仪卫、居所以及祭祀等方面的特殊礼遇,或享有专杀征伐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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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将得到帝王的赐命作为一种殊荣备加珍重。商周时期的许多青铜器就是作器者(青铜器主人)为纪念天子赐命而制作的。如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的利簋(图2),就是作器者利在受到周武王赐命后制作的。器内腹底部有4行32字铭文:“斌征商,住(唯)甲党(午)朝,减(越)鼎,克旋(昏),执(夙)又(有)商。辛未,王才(在)器(阑)自(师),易(锡)又

    (有)事利金,用作理(檀)公宝蹲(尊)彝。”(图3)这段铭文记载的是“武王伐纣”这一历史事件,其中明确记载了武王伐纣的开始时间即“甲子”日的早晨;铭文还提到7天后的“辛未”日,武王在其驻地赏赐官吏利以铜,利为此深感荣耀,遂将武王赏赐的铜制作了这件簋,以示纪念。这为商周两朝的准确断代提供了极其重要的依据。

    在中国古代社会,赐命是由上至下的一种赠予,因此帝王赠予臣僚的一切都被冠以“赐”的头衔,如赐官、赐爵、赐田(赐土)、赐宅、赐帛、赐书、赐履(帝王赐予臣僚封地)、赐恤(帝王抚慰死者家属)、赐祭(帝王遣官向亡臣致祭)、赐谥(帝王赐予亡臣谥号)、赐姓(帝王向功臣赐予王朝家姓)、赐复(帝王特恩免除赋税)等。如官吏遇事请假,至假期满仍不能归职,帝王准其续假,则称“赐告”(告,为官吏休假);帝王设宴款待臣僚,称“赐宴”;筵席上,帝王向臣僚赠酒,亦称“赐酒”;帝王允许官员入座,又称“赐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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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宋时期,官员的服装以颜色区分等级:三品以上官员身着紫色公服,四品、五品官员身着绯色(大红)公服,六品以下官员身着绿色公服。自唐高宗始,官员出入皇宫时还需随身佩戴鱼袋,内盛鱼符(武则天时改为龟符)以供查验,避免诈伪。三品以上官员为金饰鱼袋,五品以上官员为银饰鱼袋。皇帝为了表示对某位品级较低官员的尊崇,常“赐紫”或“赐绯”,即赐官服,意为升迁,以示厚爱。后因赐紫过滥,又改以“赐金紫”,即在赐官服的同时又增赐金饰鱼袋,以示区别。武则天时,对都督、刺史等官员的升迁则改以“赐鱼”相称。

    根据西周礼仪制度的规定,对于帝王的赐命臣僚必须接受。“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但古代帝王赐予臣僚的并非全是奖赏,亦有惩罚,最典型的就是帝王让臣僚去死,仍要冠冕堂皇地称之为“赐死”。唐朝中期,唐玄宗因宠幸贵妃杨玉环而疏于朝政,在奸臣宰相李林甫、杨国忠的专权下,致使国内局势动荡,社会矛盾尖锐,最终酿成“安史之乱”。天宝十五年(756年),叛军攻破潼关,长安危在旦夕。唐玄宗仓皇出逃四川,行至马嵬驿(今陕西兴平西)时,护卫的军队哗变。唐玄宗在处死杨国忠后,军队仍“鼓噪不前”,纷纷要求处死杨贵妃。唐玄宗唯恐再耽搁被叛军追上,性命难保,只得赐给杨贵妃一条白色的丝帛,令其自缢。于是,“赐帛”又有了另一重意思,即与“赐死”为同义词。, 百拇医药(朱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