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百科知识》 > 2014年第9期 > 正文
编号:13129469
古代的“免死金牌”——丹书铁券
http://www.100md.com 2014年5月1日 《百科知识》2014年第9期
     在古典小说《水浒传》中,有多处提到沧州“小旋风”柴进家祖传的一个特殊物什——“丹书铁券”。据书中描写,柴家因为持有“丹书铁券”,才享有着某种特权:“祖上有陈桥让位之功,先朝曾敕丹书铁券,但有做下不是的人,停藏在家,无人敢搜”;“我家也是龙子龙孙,放着丹书铁券,谁敢不敬?”书中所提的“丹书铁券”是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威力?

    “丹书铁券”的源流

    “丹书铁券”是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信物,又称“丹书铁契”,也即民间叙事中所说的“免死牌”“免死金牌”。帝王颁授“丹书铁券”的制度始于汉高祖刘邦。刘邦本是秦朝的一介亭长(掌治安的小官),适逢秦末乱世,趁机而起,征战多年,登上皇帝之位。建汉之初,刘邦为了巩固政权,对那些曾经助他登上帝位的元勋,特赐“丹书铁契”以作褒奖。即史书中所载的“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将皇帝与功臣的信誓用丹砂涂写在铁券上,装进金盒子里,藏于用石头建成的宗庙内,以示郑重。

    “丹书铁券”出现于西汉,但“丹书铁券”的前身——古人“剖符作誓”的信用形式则在西汉之前即已存在。“符”是“符节”,“誓”即“盟誓”。符节是封建帝王传达命令、征调兵将以及应用于其他事务的一种信用凭证,材质有金、铜、玉、角、竹、木、铅等。一般是将符节中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用时合验,以证真伪。根据符节的用途不同,其形也异:如用以驿传邮递的铜马节,用以调兵遣将的铜虎节,用以征免税收的铜竹节,其他还有牛、鸾、燕等造型。盟誓则是古人订盟立约的一种仪式:歃血为盟,对天盟誓,然后将记录盟辞的盟书与牺牲埋入地下,如有违背,犹如此牲。

    东汉时,易“丹书铁契”之名为“丹书铁券”,并一直沿用了下来。北魏时,孝文帝经常为宗亲、近臣颁授铁券,甚至还出现了大臣向皇帝乞求铁券、以作护身之符的现象;隋唐时,帝王颁授“丹书铁券”已成惯制,其范围涉及开国功勋、中兴大臣、民族首领,甚或宠臣、内宦也被授予“丹书铁券”;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从后周柴家手中谋得皇位,为了安抚民心,下旨厚待柴氏子孙,赐柴氏“丹书铁券”,即使柴氏后人犯罪也不得加刑。这也是小说《水浒传》中柴进家“丹书铁券”的历史依据。

    明初,朱元璋创建了历史上最完备的铁券制度,从法律上规范了“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明晰了“丹书铁券”的权限范围。如其颁授对象,仅限于立有军功,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洪武三年(1370年),李善长、徐达、李文忠等34人获公爵、侯爵封号,并被赐予“金书铁券”。朱棣从侄子手中夺得皇位后,曾为邱福等26位“靖难”功臣颁授铁券。明中后期,仍不时有功臣及其后裔获赐铁券。明末,崇祯皇帝还曾给大宦官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颁赐铁券。清代,“丹书铁券”制度被废止。

    “丹书铁券”的形制

    之所以称“丹书铁券”,是因为早期的铁券是以朱砂填涂其上的文字。“丹”即丹砂、朱砂,用朱砂填涂文字,可使颜色纯正,又能使色彩经久不褪;以铁为券(契据),取其坚固、久存之意。在后世,也用白银或黄金填嵌铁券上的文字,以示尊贵与郑重。如南朝梁时以白银填字,称为“银券”;北魏时以黄金填字,称为“金券”。

    造型上,唐之前的铁券其形如覆瓦;唐之后的铁券其状如筒瓦。内容上,铁券的凸面上刻有受赐者的履历、功绩与封号,凹面则镌有免罪、减禄的具体内容。铁券分左右两块,左券颁给功臣,右券藏于内府,遇到特殊情况,将两券合在一起以验真伪。

    青海省档案馆收藏的李文铁券,外形呈半弧形覆瓦状,左右长37.5厘米,上下宽21.2厘米,厚0.25厘米,重1300克,凸面为正面,镌刻有明英宗诰命制文,每字约1平方厘米,阴文嵌金,全文从右至左竖向排列,共206字,颜体正楷,记录了李文的战功及获赐的封赠。铁券凹面正中镌有“若犯死罪,禄米全不支给”10字,竖排一行,左上角刻一“右”字。

    明代对铁券的尺寸还做了详细的规定。明代铁券分为七等,其中公爵分为二等,侯爵分为三等,伯爵分为二等。各等铁券大小不一,最大的公爵一等铁券高一尺,宽一尺六寸五分;其他各等铁券,大致是每等在高和宽两方面都递减五分;最小的伯爵二等铁券高七寸,宽一尺二寸五分。

    “丹书铁券”的权限

    铁券的券文是以皇帝名义刻上的敕文。唐代之前的铁券,券文较为简单,并无定制;从唐代开始,铁券上的文字已呈明显的格式化。从文献记述与铁券实物上来看,唐代至明代的铁券券文,大致包括如下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记录颁赐铁券的日期,颁赐对象的姓名、官爵、邑地;二是记载被赐者对朝廷的功勋业绩;三是皇帝赐予的特权内容,如免死次数等;四是皇帝的圣言。有时,券文上还有如违此誓,“天不盖,地不载,国祚倾危”的誓言,以示信用。根据不同朝代的法律规定,持有铁券的功臣、重臣及其后代子孙,可以享有皇帝赐予的诸多特权。

    从文献记述上看,汉代的铁券只是一种身份与荣誉的象征,其上并无免罪条文,持券者触犯刑律也难得赦免。最晚在南北朝时期,铁券开始具有“免死”功能。早期铁券免死次数大多在3次以下;从北魏至唐代,免死次数不断增加,多者达7~10次;唐代后期,受赐铁券者的子孙还可以凭铁券免死1~3次。

    为了有效地遏制铁券的特权,明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诏令工部铸铁榜,以成文的形式对铁券的特权进行了限定,对功臣免死的次数也明显减少,最多的是魏国公徐达,也仅有3次免死机会,大多数公侯都在3次以下。明代法律规定,如功臣过世,其子孙须将祖上的铁券与内务府所藏铁券勘验、核对,定其功过,从而决定其爵位能否世袭或降除。

    “丹书铁券”的存世

    历史上,各朝皇帝颁授的铁券不少,但存世的却极为有限。目前而言,确知的大约有5件:唐昭宗乾宁四年(897年)颁赐给吴越国王钱镠的铁券,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明英宗正统五年(1440年)颁赐给会川伯赵安的铁券,现藏于甘肃省渭源县文化馆;明英宗天顺二年 (1458年)颁赐给高阳伯李文的铁券,现藏于青海省档案馆;明宪宗成化年间颁赐给保国公朱永的两件铁券,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在这5件传世的铁券中,传承最久远的是唐昭宗赐予吴越王钱镠的铁券,已有千余年历史。钱镠,字具美(或作巨美),小字婆留,杭州临安人,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创建者。钱镠在唐末随董昌镇压农民起义,累迁至镇海节度使,后击败董昌,占据两浙十三州,先后被中原王朝封为越王、吴王、吴越王。896年,唐昭宗嘉奖钱镠讨伐董昌功绩,特颁赐铁券。

    钱镠铁券形如覆瓦状,纵29.8厘米,横52厘米,厚2.41厘米,重约6.6千克,上嵌金字350个,正文25行,每行14字,全文端楷甚工,上面的金字多有剥落。铁券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是被赐者征讨董昌的功绩,因其战功卓著,所以“卿恕九死,子孙三死”(即皇帝可免钱镠9次死罪,可免其子孙3次死罪)。

    链接2

    “丹书铁券”有时也并不是那么管用。据《旧五代史》记载,五代时的大将朱友谦在协助后唐庄宗消灭后梁的过程中有过大功,庄宗曾亲手“赐之铁券”,并在其上写道:朱氏及其后代如有不测或麻烦,可以凭此券“恕死罪”。但后来有人在庄宗面前诬陷朱氏,庄宗偏信谗言,“疑其有异心”,竟秘密派人将朱氏“满门抄斩”。朱妻临刑前拿出庄宗所赐的“丹书铁券”求饶,但仍“惨死于屠刀之下”。可见,“丹书铁券”虽是皇帝所发,但是否有效、能不能被承认并兑现原先许下的诺言和保证,最后还是得根据皇帝的意愿来决定。

    【责任编辑】王 凯 (刘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