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百科知识》 > 2015年第12期
编号:12711064
修改胚胎的尝试与争议(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6月15日 《百科知识》 2015年第12期
     然而,这种对人胚胎的修改引发了极大争议,首先是黄军就等人的研究论文被英国的《自然》和美国的《科学》杂志拒绝,理由是存在伦理争议。后来,他们的研究论文在中国的期刊《蛋白质与细胞》上发表。论文发表后这一研究甚至招来批评。

    可否修改人类胚胎或生殖细胞基因

    利用基因编辑技术对胚胎或生殖细胞的基因进行修改不仅可以治疗多种疾病,最主要的是治疗遗传病,同时,基因编辑技术也可以用在更多的基因修改上,例如,可以修改决定皮肤、肌肉、神经、骨骼和内脏等细胞的基因,以帮助研究和治疗疾病,同时还可以修改控制人的身高、体重、肤色,甚至决定智商的基因,把人改造成超人。另外,改变了的基因也是可以遗传的,这就必然会引发巨大的社会问题。

    在黄军就等人的研究发表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于2015年4月29日发表声明,重申禁止开展涉及编辑人类胚胎基因的研究。该院院长弗朗西斯·柯林斯在声明中阐述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一直秉持的反对资助此类研究的长期政策以及反对的伦理和法律理由。
, 百拇医药
    基因编辑技术存在着很大风险,现在只是试验性的技术,既不完全,也不完美,因此,这样的技术可能伤害生命,不符合伦理原则。

    现在,防止父母将遗传性疾病传递给孩子并非只有基因编辑的方法,还可以采用更成熟的试管婴儿技术,在体外培育胚胎,然后筛选掉含有缺陷基因的胚胎。因此,基因编辑不是让生命变得美好和正常的唯一技术,也不是非用不可的技术。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与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规定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遵守的21项准则(上期《换头术可行吗?》一文已对21项准则进行了详细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从这些伦理规定来看,目前的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修改生命还不算是非做不可和对病人唯一有利。因此,显然不太符合伦理要求。黄军就等人也认为,要对正常的胚胎进行编辑和修改,成功率必须接近100%。由于目前该方法还很不成熟,中山大学研究团队也暂停了后续研究。

    在法律上,美国1996年颁布的《迪基-韦克修正案》特别规定,禁止政府资助破坏人类胚胎或者为了研究目的培育人类胚胎的试验。但是,后来的法律修正案允许开展胚胎干细胞的研究。而且,美国前总统布什在任期间一直禁止联邦资金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但奥巴马上台后于2009年3月9日签署行政命令,解除这一禁令。
, 百拇医药
    即便法律修正案解除禁止政府资助人类胚胎研究的禁令,美国的法律措辞也是指,对无法存活的人类胚胎进行研究也在禁止资助之列,因为胚胎的定义是任何源自“受精、单性生殖、克隆或任何其他方式”的产物。所以,在法律上,美国对于研究人类胚胎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

    但是,英国对利用基因编辑技术修改人类胚胎或生殖细胞采取绝对禁止的态度,因为,管理者认为,这一技术用于治疗可能产生伦理影响之外,还涉及其他因素,比如,只是为了让孩子拥有某些优良的属性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基因编辑技术只需对胚胎DNA进行较小的变动,就可以改变婴儿眼睛的颜色,或使孩子变得更强壮等等,这就有可能产生不止是治疗疾病的行动,而是让人趋之若鹜地改变自己后代的基因,以求后代生长得比别人更为强大和聪明,这无疑是天才论在遗传学中的实践。

    但是,丘奇教授不认为基因编辑技术不成熟,因为研究人员没有使用最新的基因编辑技术,如果采用新的技术,黄军就等人的基因修改会更为准确,他们遇到的严重脱靶问题将可避免。而且,丘奇教授认为,杨璐菡和黄军就等人的研究目前虽然还不被人们广泛接受,但他们的论文的某些方面内容最终会被人们接受。
, 百拇医药
    伦理和法律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时,也被公众视为违反伦理。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试管婴儿出生并健康成长,人们对试管婴儿的态度开始转变。试管婴儿之父爱德华兹也因此获得2010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全世界大约有10%的夫妇遭受不育症的折磨,这一切都随着体外授精技术的问世而得到解决。

    现在,用基因编辑技术修改胚胎和生命的做法固然被视为不符合伦理,并引发巨大争论,但是,如果这一技术发展成熟,能100%地成功并且不会伤及其他基因,也不会将人改造成超人,也许公众和社会就能接受这一技术。用此技术修改胚胎或生殖细胞基因也许会在将来获得人们的认同。

    【责任编辑】张田勘, 百拇医药(王晓冰)
上一页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