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大棒”曾挥向哪里(2)
贸易战本质上是国家决心与意志的较量,在谈判过程中需要巧妙适时地向对方展现制裁或报复的决心、谈判的底线以及妥协的意愿,协议通常在谈判即将结束前几个小时才能达成。在历时8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欧就农产品问题进行激烈争吵,但是双方运用丰富的贸易威胁与妥协策略最终避免了双输的结果。
1992年10月,在面临谈判无果的可能时,美国威胁即将发动一场“全面的贸易战”,声称如果欧共体不降低油籽产量,美国将对3亿美元粮食加征200%的惩罚性关税,并于当年12月5日开始生效。美国的强硬最终促成11月美欧“布莱尔协议”的达成。欧共体则在谈判前就形成统一的政策立场,利用法国等农业大国的坚定立场“束缚双手”以提高谈判时的要价,此后法国以谈判破裂相要挟,坚决拒绝批准对自己不利的“布莱尔协议”,最终迫使美国让步,修改协议内容。
某种程度上,当前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与美日、美欧贸易战均有相似之处。美国指责中国利用非市场手段进行不公平贸易与声称日本是“异质国家”的论调相差无几,中美关于“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的争论也与美日、美欧的争吵颇为相似,日本与欧共体的经历为中国这个在贸易战上不太“成熟”的国家提供教训与经验。
从美国发动历次贸易战的经验来看,一方面中国需要避免美国联合欧盟及其他国家对中国形成包围,防止将多边贸易争端转变为双边贸易战;另一方面,中国需要制定切实、灵活的谈判策略,针对性地做好反制美国农产品、电影、汽车或飞机等产业的准备,以增加谈判筹码,同时需要利用好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制作为解决争端的途径。
从长远来看,完善贸易保护相关立法应作为今后应对美国贸易保护政策的一项主要任务,例如欧盟就针对美国的“301条款”制定了《贸易壁垒规则》,最大限度地增加反击与谈判的空间,避免完全屈服在美国的“大棒”之下。最后,中美贸易争端也应成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改革、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以及金融等服务贸易领域向国际开放的动力。
“301条款”
“301条款”源于美国《1974年贸易法》,该法被认为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转向贸易保护主义的标志。其核心是授权总统采取单边措施迫使对方改变不公正、不合理、歧视性或限制美国商业的贸易行为。《1988年贸易法》进一步增强了美国进行单边报复的合法性,提出“特别301条款”与“超级301条款”,分别针对没有充分知识产权保障的国家与对美设置贸易壁垒的国家。
美國以上述法令为依据多次对欧盟、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等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但大多以签署贸易备忘录、在WTO机制下达成谅解等和平方式规避了报复升级。2017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授权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对中国贸易行为展开调查。今年3月22日,最终调查报告称中国利用外国所有权限制与行政审批进行强制性技术转让,指责中国进行不合理的对外投资以及利用网络入侵窃取知识产权与敏感商业信息,以此作为挑起贸易争端的依据。 (李俊飞)
1992年10月,在面临谈判无果的可能时,美国威胁即将发动一场“全面的贸易战”,声称如果欧共体不降低油籽产量,美国将对3亿美元粮食加征200%的惩罚性关税,并于当年12月5日开始生效。美国的强硬最终促成11月美欧“布莱尔协议”的达成。欧共体则在谈判前就形成统一的政策立场,利用法国等农业大国的坚定立场“束缚双手”以提高谈判时的要价,此后法国以谈判破裂相要挟,坚决拒绝批准对自己不利的“布莱尔协议”,最终迫使美国让步,修改协议内容。
某种程度上,当前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与美日、美欧贸易战均有相似之处。美国指责中国利用非市场手段进行不公平贸易与声称日本是“异质国家”的论调相差无几,中美关于“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的争论也与美日、美欧的争吵颇为相似,日本与欧共体的经历为中国这个在贸易战上不太“成熟”的国家提供教训与经验。
从美国发动历次贸易战的经验来看,一方面中国需要避免美国联合欧盟及其他国家对中国形成包围,防止将多边贸易争端转变为双边贸易战;另一方面,中国需要制定切实、灵活的谈判策略,针对性地做好反制美国农产品、电影、汽车或飞机等产业的准备,以增加谈判筹码,同时需要利用好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制作为解决争端的途径。
从长远来看,完善贸易保护相关立法应作为今后应对美国贸易保护政策的一项主要任务,例如欧盟就针对美国的“301条款”制定了《贸易壁垒规则》,最大限度地增加反击与谈判的空间,避免完全屈服在美国的“大棒”之下。最后,中美贸易争端也应成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改革、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以及金融等服务贸易领域向国际开放的动力。
“301条款”
“301条款”源于美国《1974年贸易法》,该法被认为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转向贸易保护主义的标志。其核心是授权总统采取单边措施迫使对方改变不公正、不合理、歧视性或限制美国商业的贸易行为。《1988年贸易法》进一步增强了美国进行单边报复的合法性,提出“特别301条款”与“超级301条款”,分别针对没有充分知识产权保障的国家与对美设置贸易壁垒的国家。
美國以上述法令为依据多次对欧盟、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等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但大多以签署贸易备忘录、在WTO机制下达成谅解等和平方式规避了报复升级。2017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授权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对中国贸易行为展开调查。今年3月22日,最终调查报告称中国利用外国所有权限制与行政审批进行强制性技术转让,指责中国进行不合理的对外投资以及利用网络入侵窃取知识产权与敏感商业信息,以此作为挑起贸易争端的依据。 (李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