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曾提倡晚婚
小室,古人,“三长两短”一词的由来,传统民居中的厢,轩,舍,斋,寝有什么区别
西周时曾提倡晚婚据有关史料考证,我国早在西周就曾实行男子30岁、女子23岁为适婚年龄。据《礼记》载,西周时期“男子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始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五而笄,二十三而嫁。”这就是古代的“婚姻法”—主张男子30岁、女子23岁是适当的结婚年龄。东汉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对男30岁、女23岁为适婚年龄有十分科学的阐述:“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子二十,肌肤丰盈,任为人母。”可见古人不主张早婚,并认识到婚龄不够,身体发育尚未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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