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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97314
不贪为宝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8日 《青年文摘(红版)》 1982年第4期
     原文: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左传·襄公十五年》)

    译文: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宝玉,进献给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让玉匠看过,玉匠鉴定是宝玉,所以我才敢拿来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财做为宝,你把玉做为宝,如果你将宝玉给了我,等于我们都丢失了自己的宝,还不如各自保留自己的宝。”

    〔小辞典〕

    宋:古国名。公元前21世纪,周公平定武庚反叛后,把商的旧都周围地区分封给微子,建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南)。

    子罕:名乐喜,春秋时宋国正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