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报告文学
关于报告文学的真实性报告文学的特性是新闻的真实性与文学的艺术性的辩证统一。报告文学的真实性,排斥任何虚构和掺假,否则就不成其为报告文学。经过几年来的讨论,大家对此已无疑义了。但是事实上,相当一部分报告文学作品,仍在这个基本问题上发生了偏差,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真实。有的优秀的报告文学作品因为犯了这个错误,人们很惋惜它是美玉的瑕点;对那些严重虚假的错误,有的读者甚至认为是一碗鸡汤里的一粒老鼠粪。这种情况应引起我们的注意。造成失实的原因,当然有被采访对象提供假材料的问题(这点我不多谈),但是值得着重探讨的,还是对真实性的问题在认识上并不完全一致。
比如假人假事和真人假事都不能写,这没有问题。但是真事假人行不行?这就有分歧。有的同志认为可以,我认为不可以。如果考虑到作品的社会效果,对主人翁或某些配角姑隐其名,取一个代号叫A同志,我觉得还是可以的。如果明明是“张万有”,硬要改名为“李万富”,这种张冠李戴的作法就不可取。至于把不同人的真事集中到一个人身上,当然就更不能叫报告文学了。
人真事真,但时间不真,把人家很早以前的事写成现在,或者把一月份的事写成五月,这也是不可取的。地址单位不真,例如把天津的张万有写成北京的张万有,也不行。时间、地点是很重要的条件;条件变了,事物的性质常常跟着改变,真事就变成了假事。但是有时为了某种需要,把时间、地点放在较大的范围,不很精确,例如写一个A城来代替具体的地点我想也可以允许。
以真人真事为题材的作品,如果要叫“报告文学”,就必须完全真实;如果有真有假、真中有假,就不如索性写你的小说好了。
关于报告文学的艺术性
违背真实性不能叫报告文学,同样,没有艺术性也不配叫报告文学。
报告文学的艺术性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它坚决排斥文学中的虚构手法;另一方面,它必须充分调动、发挥文学作品的艺术手段,对原材料加以综合、集中、概括、剪裁等等。“甚至也允许作家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展开艺术想象的翅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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