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现代生物学困扰的西方伦理道德
现代生物学和医学的突飞猛进,无疑也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同时又向西方乃至世界的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律学者提出了许多出乎意料的棘手问题,并冲击着传统的伦理道德和法律。“试管婴儿”的出现,首先冲击着传统的伦理道德,并向传统的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1978年7月人类第一个试管婴儿诞生后,试管三胞胎、四胞胎、冷冻胚胎婴儿相继诞生。目前,全世界试管婴儿已达一百多个,十多个国家有了试管婴儿门诊所。但是,第一个试管婴儿一出生,就引起西方一些团体的强烈谴责。试管婴儿专家爱德华更是成为众矢之的,甚至有人谴责他“把人的胚胎作试验就象把婴儿钉在木板上一样”。试管婴儿技术使人类生殖细胞第一次从时间和空间上脱离人体,人们从此可以干预人类的生殖过程了,这本是现代科学的巨大进展,但如何看待这些与人体分离的生殖细胞?它对传统的婚姻家庭有什么影响?它引起什么样的法律纠纷?
近年来西方国家出现捐赠精液、替代母亲(租借子宫)、胚胎买卖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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