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去
女青年伍珍为时代潮流裹挟,从插队陕北到定居纽约,她这一艰辛坎坷历程、爱情婚姻的不幸以及心态的骤变,个性的强烈挣扎和热切追求,颇具耐人寻味的意蕴。伍珍第一次看到余宝发时,压根儿没打算再看第二眼,更没想到日后他竟会成为自己的丈夫。瞧那五短身材、蔫头蔫脑的土样儿,哪有北京知青味?可他的公社会计一职,比自己的空头模范知青有来头,有“份儿”多了。
陕北农村的穷苦,使知青们走的只剩下伍珍一个人。伍珍的父亲是未戴帽的“右”派,家里又是后母当家。伍珍只能在贫困的小村里苦苦撑持着。因此,余宝发就渐渐成了伍珍诉苦谈心的忠实听众。
那年夏收,余宝发下到伍珍这个村,就住在知青户。麦收特别累人,天不亮就下地,顶着月光打场,伍珍实在挺不住了,手指割了个大血口,疼痛难忍,夜里又净做恶梦,吓得哇哇大叫。余宝发则关切地过来看望,孤寂和痛苦,终于把两颗心连在了一起。
秋天,伍珍被公社推荐上了大学,凭着脑瓜子好使,模样周正,伍珍竟在大学里出了名,男生们围着她献殷勤,伍珍春风得意,给余宝发的信便渐疏,意欲投入某书记的公子的怀抱。余宝发对伍珍的痴情已到死心塌地的地步,他专程赶到省城大学看望伍珍,使伍珍深感内疚并旧情复燃。临毕业,两人结了婚,在县城筑起了自己的小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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