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行江湖
在生活的江海中载浮载沉,乃是人类的宿命吧。若要与命运抗衡,就得活得自在。时常这么想。
大学毕业以前,就像一尾小泥鳅,豢养于沟渠之内,以泥巴与浊水为养料,一路行来仍能自适。待毕业时,栏栅一揭,五湖四海横陈眼前,乍然变成不系之舟。只觉一阵车昏船晕,看不出天地之广、江湖之阔,才是驰骋人生的平原。几场躲避球下来,又逃回学校,重作冯妇。
球赛终究收场,我仍然被判出局,进入社会。
在社会,“不幸”,被分派“为人师表”的职业。初时想到动见瞻观,必须行规步矩,心情就不免沉重。
幸好经过一段适应期,终于从形式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其实,孔子也喜随缘,偏爱自在,因此他有幽默感。
我乃决心,依旧走我邋遢随性的一生。
小时候,喝美援牛奶、吃美援玉米、穿拼装的美援衣服——总该培养出美国式魁梧身材吧?事实不然。也许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担水走路,负重行军的结果,把要窜出来的细胞都压缩回去。长久以来,打造出五短身材,穿衣省布、吃食节米,堪称经济实用。
然而,在青涩的年岁,也曾幻想裁云为裳、织花为容。常想,一身光鲜该多神气!
年少第一道光鲜出现在初中开学,仅仅是蓝色上衣、黑色百褶裙、白色鞋袜而已,但一身簇新,感觉上已脱胎换骨。新衣新鞋叫人战战兢兢,每天回家,褪下长裙,一摺一摺叠好,压在床垫下,让摺痕不易走失。中学六年,日复一日,把新衣摺成旧裙。
那么漫长的时间,足以让我理解,十口浩繁之家,一套新装得来不易,也只有在珍惜的心情下,才有眼力去注视裙褶由黑而灰慢慢转白,逐层褪去光泽所代表的意义。我开始喜欢那饱含手泽的旧之气息。是以多年来,每逢搬家,多少陈年旧服,都在不舍中又装了箱。妹妹为我清理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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