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四十年
因为摇滚乐并无一张出生证明书,所以也许有人会奇怪我们为什么现在给它庆祝四十大寿。尽管对摇滚乐的正式起源时间众说不一(比如有人把“猫王”爱尔维斯于1954年为“太阳唱片公司”录音算作摇滚乐的生日),我们仍然认为1952年应为“摇滚乐元年”——1952年3月21日,爱伦·弗里德在美国克利夫兰举行了世界上第一次摇滚乐音乐会,数以万计的人拥在露天场地里,台上的演唱家们声嘶力竭,台下万人浮动,载歌载舞。后来,人们把对那次音乐会形容为“摇滚”。从那以后,四十年弹指一挥间,摇滚乐经历了兴起、风行、停滞和重振旗鼓一个大循环。如果把摇滚乐比喻成一个人,那么50年代就是他的“摇篮期”,60年代是发育期,70年代则猛蹿疯长,80年代则慢慢进入了成熟期。被美国人视为摇滚鼻祖的是“猫王”爱尔维斯。“猫王”可算是音乐史上的一大奇观。50年代初,看上去文静瘦弱、但却十分英俊潇洒的爱尔维斯被美国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推到了音乐历史的前台。那时,白人开始着迷于黑人音乐强烈的节奏和伤感的乐调,但由于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大气候”,黑人歌手们大都被挤在小酒吧等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地方。50年代著名的音乐经纪人山姆·菲利蒲斯当时说:“如果我能发现一个具有黑人式的嗓子和乐感的白人,我立刻就能赚100万美元。”
“猫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一跃而成为摇滚乐魁首的,他是那时白种年轻人和令他们狂热着迷的黑人音乐之间的中介人。正如一位音乐评论家所说:爱尔维斯最伟大之处就在于他神奇而又自然地把黑人音乐中的杰出特质融于自己的歌喉之中。听他的音乐,你会感到激动不安、自由奔放,有一种只有在黑人音乐中才能找到的令人触电似的狂热。最重要的是,他使人们树立起了这样一个概念:白种人也属于这种特给情绪、特给劲的摇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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