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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球友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7日 《青年文摘(红版)》 1995年第1期
     我一向很喜欢打羽毛球,喜欢体验跳起来猛杀时的那种生命的腾飞之感;喜欢感受扑过去抢救险球时那种力挽狂澜的瞬间乐趣;我爱抽球——好比在生活的进程中义无反顾地向前,没有什么力量能阻挡我;也爱反抽——如同厄运飞来时的一个漂亮的侧身,仿佛躲避却是一记“回马枪”,同样英勇无畏,而又潇潇洒洒。

    不过,别看我挥洒自如地“抽”出了这么多人生感悟,其实我连正式比赛的规则也不懂,连正式场地也没上过。我之打球,纯属玩玩;而我的球友,自然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1975年岁末,我住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修改我的长篇小说《生活的路》—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出版社在热情肯定了我这部书稿之后又提了一些意见让我修改。按照修改意见,改动并不很大,但有一条很让我想不通,就是非让我把自杀的女主人公改得活过来不可。

    我是个死脑筋,总觉得这么改不如原来的好,可不改又通不过,实在憋不出一个万全之策,就跑到楼下院子里去打羽毛球。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跟我打球的球友叫什么名字。反正每天上午十点左右,他就从对面楼里的鲁迅编辑室里走出来了。他告诉我,他的工作是研究鲁迅,还打算写一本“少年鲁迅的故事”——于是我就在心里叫他“鲁迅”。

    “鲁迅”戴着副深度近视眼镜,斯斯文文颇有学者风度,打起球来也不慌不忙。与“鲁迅”相比,我就有点疲于奔命了,忽前忽后,忽左忽右,跑得气喘吁吁。

    “鲁迅”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嘿嘿”笑起来。他笑的时候,被风吹得红扑扑的脸更红了。“我可不是故意的,可不是故意的啊!”

    原来我们所打的可谓是“友谊球”,以球不落地而能不断地打下去为最高原则,并非要把对方打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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