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涉世之初
初为人师并不是我真的当过老师,而是指暑假在南京打工做老师的那段经历。念大学的时候,校园里轰轰烈烈地讨论过一阵子“经商热”、“厌学风”。当时厌学或许确实成风,但经商却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课余打工的都是凤毛麟角。大部分人是仰仗着家里月月寄来的百把元生活费,怨天尤人又自满知足地过着学生的穷日子。那时,我也是过穷日子的学生一个。直到现在,当我走过南京路上的曼克广场时,那些美仑美奂的精致商品每每令我艳羡不已,但我也仍然没有强烈的据为己有的欲望。我从来不会为逛了一天的精品城、专卖店、名品店却归来两手空空而烦恼沮丧。一个城市里本来就应该有一些让你喜爱、惊叹却根本无力问津的商品存在,否则这个城市真是糟糕落魄透顶了。
大学4年里我不曾有过打工的经历。班里曾有两个女生在一家小酒馆端盘子,据说由于这家餐馆打出女大学生服务的招牌而营业额直线上升。我的女同学回来,对每日目睹的酒馆见闻津津乐道,还说她们刚开始如何认真地洗酒杯,后来只拿到水龙头下冲冲了事,连手都不沾湿。一个女生还在那里结识了朋友。我后来也动了做服务小姐的念头。但我宁愿选择咖啡馆而不是酒馆。我不喜欢看酒鬼的醉态,而咖啡馆里多半是些有清雅淡趣的人。八字还没有一撇的时候,我就向家里虚张声势一番。父母回信坚决反对我去端杯子端盘子,每月多寄了20元钱。
直到读研究生,才有赚钱的体验。
男朋友在南京读书,让我去南京过暑假。当时我们合作参加一部大书的撰写。恰好他们学校的研究生会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开办中小学生暑期学习班,孩子从9岁到15岁不等。他们看我是女孩子,又一副没有什么权威的模样,便指派我负责小学三年级的作文班。这个班的学生年龄最小,人数也最少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46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