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飞来一段情
到西部油田采访的第一天,指挥部派一辆车,把我送进位于戈壁荒漠的一个钻井队。走进井队的宿舍时,那里正在开会。但仔细看,却像是一次审判:四周围着一圈威严的汉子,中间跪着两个灰头土脸的青年。我进行了自我介绍,但,没有人理睬。
四周忽然传来了哭声。同时就有了一声威严的劝慰:“小不点,别哭!我们会让这俩混球儿偿命的!”
好严重的问题!我找个角落坐下来,静听。
事情很简单:那个叫“小不点”的青年工人在回家探亲时,买了一只小羊羔带回井队。从此,羊羔成了井队最亲密的成员。渐渐地,在这渺无人烟的荒漠,每个工人都对这羊羔产生了父子般的感情,并发展到每个人都不愿意和它有一刻的疏离。后来竟为此制定了“上工时间轮流拥有”的制度。当然,下工后,它理所当然地归“小不点”所有了。但就在昨天,来了两个新工人。今天一早起了大风,遮天蔽日的,“小不点”担心羊羔到了工地受不了,便委托两个不上工的新工人照看。两个新工人并不知这只羊羔正被如此宝贝着,竟支起了一堆柴火,把羊羔烧烤了,吃了。
这时,“会议”已经开了两个多小时,仍然没有结果。一种意见是罚款,扣那两个混球儿的工资,扣一年的。另一种意见是体罚,打他们个皮开肉绽,出出胸中这口气。还有一种意见是又打又罚。但所有的意见,“小不点”都不同意,他只要他的小羊羔。
忽然井队队长说话了:“我们让来的记者同志给断一下吧。他是外来的,可能断得公道。”
我先要求和那两个“罪人”单独谈谈。谈话的结果是:他们不是“故意犯罪”,并且很诚恳地“认罪伏法”。于是我和大家商量道:“我看可以这样处罚他们,让他俩也在回家探亲的时候,再买一只羊羔来。”除了两个“罪人”,几乎没别人同意我的意见,满屋子都是抗议声。但队长大声吼道:“就这么办了!散会!”头一个闷着头,气冲冲地走出宿舍。
“小不点”忽然抬起满是泪痕的脸,冲着我说:“无论再买多少只羊羔,我原来的羊羔还是死了!”然后,也冲出了宿舍。
我被分配和“小不点”住在一个宿舍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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