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性命攸关
1976年,在豫中一个叫小商河的镇子上,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儿被一种奇怪的病症击倒了。镇上最好的医生说,这是绝症,无药可治的,听到这样的判决,家里人只能含着泪水,把这个行将人上的小男孩儿用白布蒙着,安放在堂屋里。小男孩儿的病症非常奇怪,只要走动广下,就会引起剧烈咳嗽,加上痰又吐不出来,时间稍长,他就会因缺氧昏死过去,有时心跳停止长达数分钟。据经验丰富的当地老人说,这是患了肺结核或肺癌。得了这样的病症,在当时的豫中小镇里,无异是被判了死刑。
这个小男孩儿就是我。
我躺在病榻—上,几天无法进食,已是气若游丝,惟一能表示存活迹象的就是我脸上永不停歇的泪水。
望着就要离去的儿子,母亲不知哭昏了多少次。家里买回来一个小杨木棺材,妈妈怕我看到难过,把它放在里屋,全家人静静地呆在死一般难挨的氛围里。
这时候,得到消息的爸爸从“五七”干校赶了回来,当看到儿子流泪求助的眼神时,他沉着地说:“不要慌,”儿子说完,他找来医生请求继续为我输液,然后,又把一小勺鸡蛋汤放在我的唇边。但这种努力是徒劳的,因为在此之前,妈妈想尽了一切办法让我吃东西,可只要往我口中放一小勺食物,突然而至的咳嗽就会让我周身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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