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青年文摘(红版)》 > 2004年第7期
编号:165086
美国农民的泥饭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9日 《青年文摘(红版)》 2004年第7期
     美国农民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美国却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其农业技术之先进,毋庸置疑。但它到底先进到何种地步,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有体会。

    美国农民种田不易

    我造访的这户农民家庭,位于一个叫做史特灵的小城镇近郊,隶属美国第三大城市芝加哥。

    当时,史特灵正值冬季,地里没长庄稼,显得很开阔。路边有一栋普通美式房子,几十米开外,高耸着一座圆筒状仓库,还有一栋平房办公室,更远处是几排低矮的猪舍。

    我们到的时候,房子的大门敞开,空无一人,环顾四周,屋内的摆设与美国的城市人家并无异样,只是东西略显凌乱。

    让我暗暗吃惊的是,屋里的书架居然占了整整一面墙壁,堆满各类书籍,文件柜和写字台上分别摆放着电脑。

    男主人丹·哥斯特闻讯赶来,他头戴一顶鸭舌帽,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上身是蓝色T恤,下身是牛仔裤,儒雅中带点粗犷。

    哥斯特是德国后裔,在当地算是第四代农民。与先辈不同,他原是学农业经济的,曾在芝加哥一家名列世界500强的公司工作,做的是股票和欧元期货交易,后来“解甲归田”。夫人做过护士,当过会计。

    原来,这是一个主人受过良好教育的美国农民家庭。

    哥斯特说,当初,他抛开跨国大公司的“金饭碗”,甘愿捧起种田的“泥饭碗”,一来是想学以致用,二来也是厌倦城市打工的生活,想尝尝当老板的滋味。

    他认为,美国的城里人要想“弃商务农”,靠种田谋生,须有3个先决条件:懂农业,有资本,乐意居住在农村。三者缺一不可。

    原新华社记者唐师曾在《我在美国当农民》一书里,写到一个美国老农的感受:“在美国务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26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