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黑猫和白猫
看到猫,我总要情不自禁地爱抚一番。朋友见我喜欢猫,每每要送我一只。对这番好意,我总是毫不犹豫地谢绝。其实,我并不是不想养猫,实在是不敢养猫了。这说来话长。我养过不少猫。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只是黄白花的,尾巴又粗又长,一圈白,一圈黄,很好看。走路时目不斜视,挺胸,抬头,一步一步,颇有大家风范。从那里,我知道了什么叫“猫步”,明白了模特为什么要走猫步。那真是气派、好看,线条流畅,神态安详而傲岸。这只猫,我们管它叫咪咪。
我家是平房,猫从外面跑进来很脏,所以不许咪咪上床。但咪咪可不管那一套,从外面跑进来,便往床上跳;若是看见家里有人,就先在屋里转悠,瞧人不注意它,先往床边搭上一只脚,停—停,见没有反应,再搭上另一只脚。随后就腾地跳上床,往那儿一趴,两只眼睛瞧着你。你要喊它下来,它身子一团,头往里一缩,任凭你怎么喊,它动也不动。这时,看它那一副无赖相,也不忍心再轰它走了。
咪咪很有时间观念,到晚七点,电视台开始新闻联播时,它准回来。那时,新闻联播前奏国歌,只要国歌一响,它叽里咕噜便跑进屋来,坐到空着的沙发上。后来,我们索性在沙发前面给它放一张方凳。这一来,这张方凳就成了它的专座。每到晚上七点国歌响起来时,它准跑回来,坐到它的凳子上。我想,它不见得是来看电视的,肯定是大家白天都上班,整天家里没有人,它寂寞得很,它也总结出来了,新闻联播时,家里就有人,它是来和家里人团聚的。
只要家里有人,咪咪很少跑出去。我们也都很疼它。每天总是从菜市场买回鱼给它吃。那时候带鱼很便宜,小的只要两角多一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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