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纽约
如果说,一个人对一座城市也会产生爱情,那么,有一天,当你意识到你爱的,不仅仅是他的钱,他的外表,他的功名利禄,还有他的灵魂,他灵魂里的喧哗和叹息,你知道,这爱情,是确凿的了。在美国的中国人之间,这样一段对话是不绝于耳的:
“你喜欢纽约吗?”
“不喜欢,纽约太脏乱差了。”
发现纽约的脏乱差,正如发现麦当劳的寒酸,星巴克的劣质一样,成了在美中国人“去第三世界化”的一个标志。是啊,想当年,还以为纽约只有富丽堂皇的“摩天大楼”,正如还以为吃上一回麦当劳、喝上一杯星巴克咖啡是高级享受一样,如今才知道,纽约的穷人比美国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多,而吃麦当劳、喝星巴克和在中国街头吃包子、拉面一样,是“上不了档次”的事。
我想我也是经历过这种“幻灭”的。当年刚从拉瓜迪尔机场下飞机,坐车往曼哈顿前行时,我简直为自己的所见给惊呆了:一座座老旧破败的小楼,黑洞洞的样子,仿佛座座都刚经历一场火灾;满街闲逛或闲站的黑人(路上途经广大的黑人区—哈莱姆),带着一种漠然和颓废的神情。那些金碧辉煌的摩天大楼呢?那些边疾走边打手机询问股票价格的年轻金融家呢?那些闪闪发光的购物中心和豪华酒店呢?最后我忍不住开玩笑问身边的朋友:咱们这是到了纽约,还是埃塞俄比亚?
这当然是纽约,不折不扣的纽约。热烈的、疲惫的、繁华的、破败的、热情的、残酷的纽约。
那个像神话一样在全世界穷国穷人脑海中流传的纽约,确切地说,不是纽约,而是曼哈顿,甚至不是曼哈顿,而只是曼哈顿下城,甚至不是曼哈顿下城,而只是下城金融区和第五大道。然而就是这一小片弹丸之地,仍然向全世界散发着光芒,激励着全世界的有志青年向它挺进。一个城市,就这样成了一个象征,一个符号,其号召力,有如一本“物质的圣经”,或者,一个“资本的耶路撒冷”。
然而,除了钢筋水泥的华尔街,纽约还有凋敝寒酸的哈莱姆;除了熠熠发光的第五大道,还有破旧失修的地铁;除了春风得意的金融家,还有无数无家可归的乞丐;除了安详幽静的中央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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