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纽约 黑夜巴黎
纽约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面向。纽约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纽约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场。35岁之前,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生,毕业后迫不及待地去纽约工作。一做5年,快乐似神仙。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样:她是20世纪以来世界文化的中心,丰富、方便。靠着地铁和出租车,你可以穿越时间,前后各跑数百年。人类最新和最旧、最好和最坏的东西,纽约都看得见。
所以在纽约时,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会。白天,我在金融机构做事,一天10小时。晚上下了班,去纽约大学学电影,一坐4小时。在那二十多岁的年纪,忙碌是唯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这种想法并不是到纽约才有的,其实台湾人就过着纽约生活。纽约生活,充满新教徒的打拼精神和资本主义的求胜意志。相信人要凭借不断努力,克服万难、打败竞争,活着的目的,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权力与财富,是纽约人的两个上帝,而能帮你走进天堂的鞋,就是事业。为了保持领先,每个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进了电梯,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那灯也亮了,偏偏还要再按几下。出了公司,明明已经下班了,却还要不停打手机,遥控每一个环节。在纽约,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在纽约,没有坏人,只有失败者。
每一件事,都变成工作。上班当然是工作,下班后的应酬也是工作。有人谈恋爱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KTV狂欢,脸上都杀气腾腾,准备拼个你死我活。我曾热烈拥抱这种生活,并着迷于这种因为烧烤成功而冒出的焦虑。这种焦虑让我坐在椅子边缘,以便迅速地跳起来闪躲明枪暗箭。这种警觉性让我练就了酒量和胆量、抗压性和厚脸皮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96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