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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大语文差错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9日 《青年文摘(绿版)》 2007年第3期
     将“像”错为“象”,这在电视字幕中出现最多;

    将丙戌年的“戌”字,错成“戍”字,这在大量的台历、挂历中出现;

    将神舟六号的“舟”字,错成“州”字,众多报刊杂志和电视写错;

    “即”字与“既”字用错,如“既来之”错为“即来之”,图书出版物中出现不少这样的混淆;

    街头招牌中常见的繁体字错误是:美。如:美容美中心。滥用繁体字不合用字规范;即使用繁体字,美也不能写作美。音fā,是出的 ;音fà,是头的。两字均简化为发,但音、义并不相同;

    在常用文体中,将“启事”写成“启示”;

    新疆的“哈密瓜”因地名而得名,但在大量的商店招牌中,将“密”字错为“蜜”字;

    在标点符号使用中,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而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用在信封上则是错的;

    圆明园是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的,但在众多的地方将其错称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而八国联军是在1900年入侵北京的;

    孟子的“食色,性也”,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

    (文明荐), 百拇医药(《咬文嚼字》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