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革命的国父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毛泽东曾这样为革命正言。国父孙中山的革命同样如此,每次密谋起义,都要先筹足款项,用以购买、偷运军火,雇佣敢死队员,抚恤烈士家属,这些都要花钱。
但对常常孑然一身的国父而言,钱从哪来?
“革命股份公司”
孙中山一生都在为革命奋斗,同时也在为钱发愁。
1895年前后,孙中山于广州、檀香山、香港等地先后成立兴中会。兴中会会员,入会时每人交底银五元,另有义捐,以助经费。
香港兴中会宣言第八条还作了号召会员买“革命股票”的规定,“特设银会以集巨资,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具体做法是,每股收银十元,认一股至万股随便,收银后发给入股者一张“银会股票”,革命成功后,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
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中说,在第八条之后,孙中山即兴加上了一句广告词,大意是说:买革命股票,于公于私都有益,比起跟清政府捐官、买顶子有利可图多了,能够获得十倍的收益,机不可失啊。孙中山从中筹到港币1.3万元。
1905年12月,同盟会发行了“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债券”,由横滨一家印刷店印刷,每张面额1000元,实收250元,规定由“广东募债总局”担保,在公司开始营运后,分五年偿还持券者的本金和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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