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我是一个“癫狂”歌者
他是陈奕迅,也有人叫他Eason,或者E神。热爱他的人们被叫做“E臣”。他参加颁奖典礼、演唱会的服装造型从来都是千奇百怪,个性十足。哥哥张国荣的纪念演唱会,大家都盛装出席,他却坚持穿黑白配的庄重西装。抗击非典的募款演唱会,众星们都将文化衫别出心裁地加以改造,只有他是一袭白T朴实无华。
听他唱《十年》、《婚礼的祝福》、《红玫瑰》,我们跟着柔肠纠结,怆然泪下;听他唱《爱是怀疑》、《浮夸》,我们又变得无奈和暴躁,在独自的世界里歇斯底里。
他的实力毋庸置疑,勤奋更有目共睹,他是继许冠杰、张学友之后香港的又一个“歌神”。
用生命歌唱
陈奕迅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学声乐,后来又学小提琴,发现老师摆出考试的架子,就放弃了。至今,他学会的乐器只有小提琴,原因是早上刷牙时也可以练习拉琴的动作。
12岁那年,他被父亲送到英国读书。这个年龄的孩子,无法懂得那是条件优越、父母恩宠,他只因为要离开家人而万分难过,且怕得厉害,因为当时爱尔兰共和军常常放炸弹。还好,长他六岁的哥哥已经先打前站,可以照顾他。其实哥哥根本不用帮,以陈奕迅的饶舌程度,他没一个月就完全融入英国的环境。他说:“那时很野蛮,完全是被宠坏的孩子,到英国学会独立,我变成了一个很整齐的人。”
整齐到什么程度呢?比较病态!“如果有人在我房间拿过我的东西,或者动过我的物品,我都会知道。我家衣橱的所有衣服的牌子一定要朝外的,我现在可以打电话去香港,告诉用人哪一个衣柜的哪一个抽屉左边的第几个什么颜色的袜子给我。”他的坚壁清野的习惯更接近传奇故事里的特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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