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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74880
女童遭少年强奸谁来赔
http://www.100md.com 2025年11月6日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03年第7期
     我的女儿8岁时,被邻居13岁的男孩强奸,当时女儿下身出血严重,并且还有器官受伤,精神更是受到伤害。可是当地公安局说13岁的孩子不受法律处罚,抓了他又给放了,事情过去5年了,我们一家人咽不下这口气,女儿到今天精神都有问题,难道女儿就白白遭到这样的伤害了吗?天理在哪儿?

    湖北沙市黄真

    8岁的儿童就惨遭如此伤害,对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创伤自然是难以弥补的,作为家长悲痛的心情可想而知。事情已经过去5年了,13岁的少年始终没有被处以刑事处罚,但由这一行为给您孩子带来的精神损害还持续存在,您一定是觉得情感难以平衡。

    针对您想讨一个公道的出发点,我想此事可以从两方面分析:第一,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只是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当时公安机关的处理是合理合法的。第二,由于您的孩子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伤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少年的父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支付您女儿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但是无论哪种处罚,都不能替代您女儿受到的伤害,在此,我们提醒所有的妈妈和爸爸,早一点告诉女儿学会自护;早一点告诉儿子学会珍惜女性。, 鐧炬媷鍖昏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