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母焚尸,少女野性之火引燃青春祭坛

锤杀母亲,焚尸灭迹,21岁的她预谋半年之久,伙同男友犯下了这丧尽天良罪恶。到底,她与亲生母亲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令她如此凶残下此毒手?
山东省烟台招远市开发区滕家村, 21岁的女儿滕晶晶伙同男友孙涛用铁锤将母亲姜永芹残忍杀害,后驾车将尸体转移,并在前后两天时间内分三次焚尸,企图将尸体“人间蒸发”。滕家这个外人眼里的“小康”幸福之家,家产逾百万,远近闻名的殷实之家,骤降如此惨祸到底为什么呢?
金钱就是一切
烟台的招远市,素有“金城天府”之称,滕晶晶的父亲滕本文便是最早一批投身开金矿并挣到了钱的人。
滕家住在距招远市区约五公里左右的滕家村,精明能干的滕本文是这个村的支部书记。滕本文是个事业心极强的人,从最初开金矿到后来转行种植苗圃,除了挣钱家里的一切均由妻子姜永芹打理。女儿、儿子出世后,滕本文还是一心扑在生意上,潜意识里,他一直认为钱可以替代一切,包括父爱。家中富裕后,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的滕本文夫妇常向一双子女鼓吹那些以金钱多少论成败的人生准则,身教胜于言传,久而久之,女儿滕晶晶养就了集娇骄二气的“公主”习性。
上小学的时候,滕晶晶便把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伎俩运用自如。凡是班上和她作对的女生,她都嫉恨在心,私下里买通班上几名调皮的男生,让他们一天到晚搞恶作剧捉弄她们,直至那些女生们都对其俯首称臣。这时她稚嫩的脸上就会出现一种与其年龄不符的笑容。13岁那年滕晶晶升入初中,学校离家稍远了一些,从初中二年级开始,她执意要住校,尽管滕本文夫妇心里不同意,但女儿的说一不二,滕本文夫妇早有领教,双方的“较量”总是以强硬的女儿获得胜利告终。
住校后,滕晶晶像匹未成年的野马,放纵地享受着离开父母的自由。爱情、武侠甚至是色情的小说成了她的至爱。久而久之,学习一直处于末流的她对谈恋爱爆发出了热情,从初三开始,她便谈上了男朋友,请男友看电影、打台球、进饭店。她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向家中伸手要钱,滕本文夫妇对女儿的变化没有丝毫察觉,每次总是有求必应,他们觉着女儿正在长身体,学校的饭菜没什么营养,多给点钱让女儿吃好喝好并不为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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