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 2007年第16期
编号:2342904
当“假离婚”弄假成真,受骗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2日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07年第16期
     卢明生

    中国婚姻家庭网首席律师、婚姻咨询师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

    Q 我与妻子结婚6年,她性格刚烈,让我觉得缺乏温暖。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个女孩,很体贴,后来我与她发生了关系。上个月她提出要与我结婚,并威胁要到我单位闹。我反复考虑后,向妻子坦白了这件事,那一晚,我们相拥而泣。第二天,妻子说:“那女孩不是看中你的钱吗?我们先去办离婚手续,在协议中约定所有财产都归我,你什么都没有,那女孩也就不会再纠缠你了。过后,我们就办理复婚手续。”我开始认为没有必要通过这种极端的做法,但为表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便照妻子的意思,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所有财产都归在她名下。

    事情也像预料的那样,女孩知道我什么都没有了,就和我中断了联系。可当我跟妻子商量办理复婚手续时,她却说:“你还是准备搬出去吧,我不可能和你复婚,我是和你真离婚。”妻子给我的理由是,她早已厌倦了这种生活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85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