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裸婚”

“裸婚”是近期流行起来的一种节俭的结婚方式,即“没房、没车、没钻戒、没婚纱、没存款、没婚礼和没蜜月”。总之,结婚时除了去登记处办理红艳艳的结婚证之外,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需要。但是,究竟有多少人能接受呢?
“裸婚”是不可能的,至少在北京
“裸婚,怎么可能呢?而且这也不是男人能说了算的。”对27岁的北京男孩唐锋来说,如果“裸婚”可行,他的前女友就不会在领证前两天提出分手了。
唐锋和女友相识于2005年,交往两年后开始筹划结婚事宜。女友的父母一直希望男方家能有独立住房,但唐锋的家境一般,只有一套小两居,结婚,就意味着小两口要和父母挤着住。
女友家有两套住房,但是按照北京的风俗,男方住女方家的房子是件丢面子的事。于是唐锋的父亲提议,可以由他出钱让两人婚后出去租房住。
女友的父母一听要租房,又不想委屈了宝贝女儿,便同意让小两口住娘家空出的那套房。但条件是,结婚费用都由男方出,包括家电、装修房子的钱。唐锋满口答应了下来。
两人的婚期定在2009年2月,领结婚证的时间也挑了个好日子—2008年12月28日。唐锋原本以为就此抱得美人归,幸福的日子正向自己招手。谁成想,在筹备婚礼期间,准岳父一会儿抱怨房子被唐锋小两口住后少了一份房租钱,一会儿又嫌唐锋装修房子时拿不出太多钱,连买家电都专挑打折的买。总之,在此期间,两家人闹了许多不愉快。
随着婚期的临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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