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 2010年第3期
编号:2449104
废得了的合同抹不掉的婚史
http://www.100md.com 2010年4月12日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10年第3期
     曾几何时,

    为了那共有的出国梦,

    青年才俊的他和人老珠黄的她,

    成功跨越12岁的年龄界限,

    在一纸“协议”下做起了“夫妻”。

    可是,当现实唤醒梦中人的时候,

    “离婚”却不只是一次简单的“合同解除”……

    陈勇25岁就取得了硕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在了一家事业单位。虽然工作不错,但他总想圆自己的留学梦,可高昂的学费只能让他选择放弃。

    一天,陈勇无意中在网上流露出了自己的遗憾。一位网友告诉他:“现在国内有许多想出国的有钱女人,她们肯定愿意出钱让你带出国。”

    陈勇一听来了兴趣,网友继续告诉他:“你先在国内找一个这样的女人假结婚,然后以你留学、她陪读的方式把她带出国,时间长了还能为她办绿卡。但前提是让她承担你这几年的留学费用和资金担保,最终你们两个皆大欢喜,到时候再办个离婚就OK啦。”

    强烈的出国愿望让陈勇决定试一把。于是,他在网上发了一个“征陪读”的帖子,还把自己的照片、年龄、托福、GRE成绩都一一登了上去,最后留下了电子信箱和电话。

    第二天,陈勇就接到了一个女士的电话。她叫白玲,离异多年,一直想找机会出国定居。于是,两人约好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商议具体事宜。

    直截了当奔主题,

    先签“合同”后“结婚”

    见面之后,陈勇有些失望,白玲是个人老珠黄的女人。可为了出国,陈勇还是耐着性子和她交谈。

    “你看我们怎么操作?”陈勇装出一副老成的样子和白玲商量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60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