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 一场耗费人生的证明
谢际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农妇李雪莲和丈夫为了分房子而“假离婚”,可丈夫竟然假戏真做,很快就娶了别人,还不承认“假离婚”。
为了讨回公道,李雪莲在县法院打起了官司,要求判定自己跟秦玉河是假离婚,裁决两人复婚。她决定复婚之后再跟这个“畜生”离婚。但官司输了,李雪莲本打算找前夫讨理,竟被前夫讽为“潘金莲”。感觉受到了天大冤枉的李雪莲铁了心,在10年间,不断上访申冤,官员们一层一层被她拉下马。
从表面看,这是一个农妇上访的故事,夹杂着现代“官场现形记”,可背后给我们的启发,却远不止这些。来看看李雪莲都给了我们怎样的人生启示。
缺乏自我认同感的人,才需要不断证明自己
李雪莲花了十几年的时间、用尽各种方法,就是想告诉大家或者证明自己“我不是潘金莲”。
秦玉河其实只是口不择言,并无深意,可能只是因为李雪莲的名字里也有一个“莲”字。当然,原本是他见异思迁,却倒打一耙,着实可恶。
但是,一个成熟的人事后会明白,人在吵架时挑选狠毒的话语攻击,多半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所以不会太把对方吵架时说的话放在心上。当然,如果真的想计较,可以告他“诽谤”更切合。
我想,如果我被骂成“潘金莲”,我一点儿都不生气,也许会学着段子手回应:“我才不是潘金莲,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因为有稳定的自我认同,我深知自己不是潘金莲,纵然别人说破天,也不会影响我对自己的认知和评价,我是谁不由他人来定义,自然无须向任何人证明自己是或不是谁。既然错在对方,我又何苦为对方生闲气,何况他还是在吵架时骂出的话,毫无借鉴意义。
局外人的视角很容易看出李雪莲的做法荒诞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49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