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亲生女儿, 可以让别人当自己的监护人吗?
张大妈,民事行为,公证
李军老伴去世后,70岁的张玉兰就跟着唯一的女儿去了国外。但是,张大妈不适应当地的气候和环境,折腾了几次说什么也不去了。回到国内后,远房侄子张强照顾起了张大妈,倒也上心。但女儿还是很担心,如果生病要进行手术治疗,是需要有监护人资格才能签字的。要是张大妈将来糊涂了,更需要有监护人。为了打消女儿的顾虑,张大妈想让张强当自己的监护人。
法律点:张强能成为张大妈的监护人吗?
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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