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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16721
别因“探望权之争”伤害了孩子
http://www.100md.com 2021年11月3日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21年第11期
抚养费,豆豆,权利
     黄小星

    离婚对孩子已是一种伤害,千万别让离婚后的不当处置再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都要继续承担和享有对子女抚养、教育、关心其成长的义务和权利,因此也就有了探望权。

    探望权是父母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权利的法定行为,受法律保护,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予配合。

    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障不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孩子团聚,最大限度弥补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

    以上这些都是建立在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探望给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该权利就会受到法律制约。在这方面,民法典做出了很多努力。

    什么情况可以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

    案例:

    2012年12月,杜先生与谭女士的女儿甜甜出生。2020年9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甜甜由母亲谭女士抚养,杜先生每月可以探视甜甜两次。

    离婚后不久,杜先生就后悔了,想要复合,但谭女士已经快速再婚。杜先生怀疑谭女士婚姻期间就已经出轨,心情非常苦闷。每次接到甜甜,就追问谭女士与现任丈夫交往的细节。甜甜不肯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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